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堅持633 ; 堅持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堅持633

633是永遠的承諾

八年作不到

承諾不變

這是大是大非

為了堅持這個大是大非

所以

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三十三天又稱忉利天

過了三十三天

就是七月四號

獨立紀念日

Independence Day

堅持633

堅持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堅持ID 的在握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2 01



   
   
  


2013年11月29日 星期五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15)

每個人皆有實現完整自我的天性或天命。==作為君子,成為完人,乃人的天性或天命使然。==故謂:「天命之謂性。」==實現完整自我即個人目的自主。==尊重每個人目的自主,即忠恕之道。==依循此忠恕之道,成就天命,實現完整自我,始合乎道。==道不離忠恕之道,故謂:「率性之謂道」。===順逆此忠恕之道,成就個人事業,王霸之別,明矣。==以他人作為成就個人目的的工具或手段,以他人的痛苦,作為個人幸福的代價,霸 !=== 皆違反忠恕之道,豈能稱之「率性之謂道」?==故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何待行為果報的驗證?==悖逆忠恕之道的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皆為惡行,滋生怨尤。===依循忠恕之道的作為或不作為,稱善行或德行。==如何應對此等怨尤和德行?===孔子持「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見論語憲問)===故而,孔子配劍,明示執行自然法權力===老子持以德報怨。==謂:「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見老子第六十三章)===老子騎著青牛,任勞任怨無怨無悔,天下父母心!===指鬘大盜鴦掘魔羅成阿羅漢後,每日托缽,頭破、血流染紅被撕裂的衣服而返。===大盜承受前愆 ,任由受害者親友洩恨。===惟九百九十九受害者,往生何道?==當已償血債 ! (參考增一卷三十一、力品第三十八之一、第六經) ===大目揵連入滅前,遭受執杖梵志圍殺,體無完膚,骨肉盡碎。==尊者不以神通迴避。(見增一卷十八、四意斷品第二十六之一、第十經) ==阿羅漢不受後有,入滅後不再受生。==因此,兩位尊者都以了結前怨為其應對態度。==殺阿羅漢犯五逆罪,得下地獄業報。==大目揵連顧慮及此,強忍劇痛而不捨命。=回到本生處以師子奮迅三眛而取入滅。(見增一卷十九、四意斷品第二十六之二、第一經)===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血流盡,命必終。===但,耶穌向天父禱告,寬恕所有犯行。==三日後,耶穌復活,世人見證寬恕之道。===「有善惡行,有善惡行果報」涉及三世因果及六道輪迴,可見此報應機制,係建立在所有眾生皆是道德主體的普遍理性。===此普遍理性無其創作者,乃眾生依循其本性實現完整自我的共同理性。==故而,佛陀説道:「有業報而無作者,除俗數法。」(見雜阿含第335經第一義空法經)=== 眾生依循其本性實現完整自我,即目的自主。==故而,違反目的自主的行為,非理性,稱惡行,得惡報。==順此目的自主的行為,合乎理性,稱善行,得善報。===此獎善罰惡的因果報應機制,導引相容無礙、平等不異差別的目的世界,尊重每個道德主體的目的自主,此忠恕之道即為普遍道德法。===故謂:所有人的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不可剝奪。===惟形構此目的世界,其先決條件乃免於恐懼、免於匱乏的父母境界。===十善乃此父母境界的消極德行,財施、法施、無畏施全其德。==人類社會不可或缺者,乃父母心,非父母官,故說。==四無量心稱天下父母心,慈悲喜捨,樂見所有人目的自主,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6.09 2013.11.30,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14)

老農、老圃了知五穀、瓜、豆的「所以然」,播下種籽,營造五穀、瓜、豆的父母境界。==種籽在不虞恐懼、匱乏的環境,得到完全成長的條件,實現五穀、瓜、豆的完整自我,即天性(Nature)。==老農、老圃見「其然」,收割五穀,採收瓜、豆,達成目的。==五穀,瓜、豆得其然,完全成長,與,得其所以然 , 種籽 . 寂而眠,靜待落土,天、地將其喚醒,再次實現自我,亦達成目的。==如是,了知五穀、瓜、豆,乃至萬物的「所以然」,並見其然。==知見「生生之德與好生之德」,相輔相成,故人得與天地共同營造萬物的父母境界。===故曰:「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見中庸第二十二章) ===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見中庸第三十章)===老圃、老農、瓜、豆、五穀各達成其目的,互不障礙。==萬物皆稟賦自我完全實現的本能和天性,亦即,目的自主。==就人類而言,即個人目的自主,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孔子稱之天命。==君子知天命,志於完成其天命。==故曰: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見中庸第一章)==開宗明義,揭示孔子一代講學的宗旨。==認識自己,知天命,實現道德主體的完整自我。===進而,己立立人,己達達人,大同社會可臻也。==孔子如是勤於耕耘,誨人不倦。==作為君子,成為完人,完美至善之人,是人的本性,也是本性的完全成長。==「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依循人性的自然成長,成為完人,即是道。==道本身內涵「個人目的自主,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之德,故而,道亦內涵尊重每個人目的自主的忠恕之道。==每個人目的自主,勿視他人為完成其目的的工具或手段。==勿將個人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皆為忠恕之道。==因此,所謂率性之謂道,此道即建立在尊重每個人目的自主的前提,順此道則善,逆此道則扼制、扭曲人性的正常發展 , 則惡。==行為善惡,以此為準據。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6.08 2013.11.30,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13)

老農、老圃種稻、種瓜、種豆,知其所以然,排除其所以不然,得稻米、得瓜、得豆,得其然也。==任務或目的完成。==讀書人不種稻、不種瓜豆,不知其所以然,不知其所以不然,夸夸乎,說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白米、香瓜、甜豆可食。==不知其所以然,何以知其然?==故而,要學、要問,勤作學問。===「學也,祿在其中矣!」==目的達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見老子第五十六章)== 老農、老圃啊!==夫復何言!===讀書人異口同聲:民以食為天。==然,捧控制糧食者為天。==知其然乎?==知其所以然乎?==曰: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見老子第二十五章)=== 然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見老子第二十五章)== 知其所以然,故知其然。==老農老圃所以知其所以然,就因法自然,法自然者不得道乎?==誰比誰大?==老農、老圃啊!==夫復何言!===老農播下種籽,芽出、莖長、枝成、葉發,花開,風來媒、水來媒、蟲亦來媒,粉飾枝頭,成穗穀結。==若干進步讀書人終於知其所以然!?==謂正、反、合。==從此,掌控真理,解放天下,視農民為其恆產 , 天下盡在其目的中矣。==老農、老圃啊!==夫復何言!==樹下老人説道:「年青人,吃(呷)果子拜樹頭。」===佛陀交待弟子:「食果肉存果籽。」===果籽落土,地母撫慰,根長芽發。==天父激勵,召陽、呼風、喚雨,根莖成幹,枝開葉展,花蕊綻放,粉末登場,雌雄莫辨,招蜂引蝶,花開、花謝,果結、果熟。==如是頭陀行者復將果籽歸還天地,故曰:果中有因,天父地母為緣為境,因而成果。==吃果子,不忘散播果籽,果樹如是期盼。==老農、老圃怎麼說?==留著幾把種籽,等待春回大地。==儘管吃,生吃、熟吃,吃西瓜、葡萄免吐籽,行啊!==夫復何言?==因與果不存在辯證關係。==因果相因相成,因成果,果成因,循環不絕。果是因的完成,果也是因的再出發。==因果是萬物自我完成的全程與無限循環(The whole process and endless circle of the Self-fulfillment of all creatures)。==知其然,所以不妨害其所以然。==不妨害其所以然,則善。妨害其所以然,則惡。==善與惡就此分明,何待善惡行果報來證明行為的善惡。==萬物稟賦自我完成的天性(Nature),亦即,遍顯目的自主性,此含德完整蘊藏於諸道德主體,行為之善惡,當能自知自證。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6.07 2013.11.30,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12)

「老伯,種田的人真辛苦,從播種、插秧、除草、除蟲、灌溉、施肥、驅鳥,到稻穗結實,串串黃金垂下。==就像父母照顧嬰兒長大成人。」===「除草、除蟲、驅鳥,使得稻禾免於恐懼。==灌溉、施肥,使得稻禾免於匱乏。==農夫營造稻米乃至瓜、豆、蔬菜、果樹的父母境界。」===「書呆子,你又想說什麼?」===「老伯,我們夫子所稱的老農、老圃,原來就是”百物生焉”的父母。==的確,吾不如老農也!」==「書呆子,我們種田的、種菜的、種果樹的,看天吃飯 , 都以天地為父母。==不破壞天地為百物、萬物所營造的 , 如書呆子所說的父母境界。==從百物、萬物的”所以然”,知”其然”。==知其然,就是知道萬物的天性。==知其所以然,就是知道天理。==順此天理,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逆此天理,種瓠仔生苦瓜。==孟子深得夫子之道。==知”揠苗助長”,逆天理。==知:有恆產者,則有恆心。==順天理。==為政者順天理,耕者有恆產者,得免於餒也,不虞恐懼、匱乏。==書呆子,現在呢?==老農、老圃的恆產何在?==充當糧食工具?==又要被大型生產工具取代。==但是,綠色生命大地,誰來經營?==誰來維護?==菜脯根罔咬鹹!」===「哦,老伯,存天理恆心在。==存天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錯,書呆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忠恕之道,就在知其然,知其不然,知其所以然不然。==順逆天理就在此忠恕之道。==所以,放諸四海而皆準。==人豈能自外於天地與萬物?」===「哦,老伯,我懂了。==善惡的分辨不在瓜、果,而在忠恕之道。==忠於自己的天性,待人如己,即順天理,是善,逆此,則惡。==所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老伯,善惡在行為的順逆天理。」===「書呆子,用常識,天理不在天性之外。==鑽牛角尖,可要白馬非馬?==天理不異天性,天性不異天理,不必找「上天」作證。」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6.07 2013.11.30,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11)

「再說種瓠仔生苦瓜。」===「老伯,何用再說,種瓠仔的人,扼制、扭曲瓠仔的正常成長,瓠仔長成苦瓜樣子,不就是違反瓠仔的Nature。==違反天理,可惡至極!」===「書呆子,就聽你說。」===「不!不!老伯,搭便車,有感而發。」===「好為人師!」===「書呆子,瓠仔長成苦瓜的樣子,瓠不能吃,籽不能種,種籽已沒有發芽的力氣。==就這樣,果不成果,因不成因。==因與果本來相因相成,從此因果皆敗壞。==誰造孽?怪瓠仔不爭氣?==怪苦瓜沒人氣?==造什麼因,得什麼果。==誰造因?==瓠仔、苦瓜得到報應?==或種瓠仔的,得到報應?==天理何在?」===「老伯,種瓠仔生苦瓜的人,應得到報應。==瓠仔、苦瓜是受害者,豈有受報的道理?」===「老伯,生物、植物的種籽、動物的胚胎,天賦自我完成(Self-Fulfillment)的儲能(Potentiality)。==種籽、胚胎的自我完成過程,需要適當條件。」===「書呆子總算抓到重點了。==這就是”知其然”,知道萬物的天性或自然本性,你稱它”Nature”?==知其然,當然也知其所以然。==你們讀書人,最會故弄玄虛,眼見為憑就是”然”,就知其然。==是嗎?==不知其然不然,就不知其所以然不然。」===「哦?」===「某大師講無自性空,不知來,不知去,就沒來去?」===「不知其然,不知不見其不然,就沒有然,不然?==不知因,不知果,不知因緣果,何以見無自性空?」===「我們農人播種、插秧,秧苗長大成禾。==下田除草、除蟲。==久不下雨,踏水車灌溉、還要施肥。==稻禾成長開花,風吹粉散、結穗。==穗成穀,我們要立稻草人,驅走鳥雀。==田野綠油油,哦,大自然多美!==城市人都成為天真可愛的小朋友 !== 穀粒結成串,變黃、下垂、點點頭 ! ===哦,收割了,感謝老天恩賜!」===「一粒米養百樣人?==一粒米長成百粒米,百粒長成萬粒 , 養百、千、萬人,謝天謝地。」===「這樣因成果,果又成因,因果相因相成,是自然嗎?==需要條件。==有因有緣才有成果。」===「哦,老伯,我懂了。==因果或有好壞,但沒有善惡,條件、緣才有善惡。==我懂了!」「半簍師,稻穗結實自然下垂!」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6.05 2013.11.30,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10)

老夫子台上説道:「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因果報應,絲毫不爽。==所以佛說:有善惡行,有善惡行果報。==這就是因果報應,業報。」===又道:「今生所受,前世所作。==今生所作,來世所受。==每個人的命運,操控在自己。==不怨天,不尤人。==多行善,莫作惡,量身訂作自己的未來。」===台下有人舉手站立,問道:「大師說的是,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但是,請問大師,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瓜是善?==豆是惡?」==老夫子一時楞住,「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論語里仁)===人或有善惡之分,瓜豆怎麼能分善惡?==不都全部吃進肚子?===吾不如老農也!===「我不種田,不種瓜豆。==這位書呆子,想必和我,我們夫子一樣,四體不勤,五穀不分。==代我問問老農、老圃,也向他們致最高敬意。」==哪裡請教老農、老圃?==不難,下鄉找大樹!===「老伯,請教一個問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什麼道理?」===「什麼道理?==廢話!==種瓜不得瓜,種豆不得豆,沒道理,是孽。」===「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年青人,沒聽說?」===「哦,老伯,書上提過。(見孟子離婁上)」==「像個書呆子!==好,就說個道理」===「哦,天災,比如颱風來臨,搶收不及,整個泡湯。==明年再種,還是會有收成。==工業排放廢氣、廢水,污染河川、水源、土壤,瓜、豆含重金屬,吃不得,整個報銷。==這種人禍,可以要求賠償。==抗爭!==抗爭到底!」===「書呆子,天災算天作孽。==經濟掛帥,工業得天年,比照天作孽。==還是可以避開、抗拒。=但是,廢耕,任由良田荒蕪。==或,播下種籽,從此不下田,長出的豆、瓜,蟲啃、鳥啄,有什麼可收成?==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種瓜不得瓜,種豆不得豆,孽!」===「年青人,聽過種瓠仔生苦瓜?」===「老伯,苦瓜貴,奇貨可居,種瓠仔生苦瓜,才夯!」===「瓠不成瓠,瓜不成瓜,能當藝術品?==這才是違反”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天理!」===「違反天理?==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見論語八佾)===「瓠仔、苦瓜無罪,罪在種瓠仔的人。」===「哦,怎麼說?老伯。」哈,如何分辨善與惡?==快有答案了!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31 2013.11.29,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 (9)

釋迦族人守不殺生戒,寧死不抵抗。因不殺生,死後皆生天上。==流離及其軍隊,為報復流離童年受到釋族人的羞辱,誅滅釋族。==因殺生,七日後,受大水所漂,死後皆下阿鼻地獄。==如此,得以斷定,不殺生是因,生天上是其果;果報。==殺生是因,下地獄是其果;果報。==這即是因果報應,稱之業報。== 此因果報應,得以確立「有善惡行,有善惡行果報」? ===生天上享樂,下地獄受苦。==樂與苦界定果報的善與惡?=== 不殺生(因)得天上享樂的善報(果),所以,不殺生是善行,善業。==殺生(因)得地獄受苦的惡報(果),所以,殺生是惡行,惡業。== 如是,結果的善惡決定原因的善惡。== 以苦、樂決定果報的惡、善,以果報的善惡決定行為的善惡,不離快樂主義(Hedonism)的基調?==亦不脫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色彩? ==追求快樂或幸福、避免痛苦,不就是人的天性?== 父母境界不就在免於恐懼、免於匱乏,更而追求幸福?==不也是追求幸福或快樂和避免痛苦?== 佛陀說四聖諦,苦、苦的原因(集),苦的息滅(滅),息滅苦的方法(道),旨在「苦的息滅」,苦滅不得樂?幸福或快樂?=== 道德主體的道德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係理性自發,無條件性,不受快樂與痛苦的支配,亦不考慮功利。===此理性自發的道德行為,稱當為(作為或不作為),係以完成「個人作為一終極目的」為目標。===故而,善或惡係以完成此目標為衡準,不以天上享樂、地獄受苦等善惡果報為衡量。== 障礙其完成目標的苦惡果,應予避免或排除,妨害其完成目標的天上樂,善果亦在排除之列。===雖然,此道德主體並不免於「有善惡行,有善惡行果報」的因果報應。=== 此道德主體基於終極目的的完成,界定行為的善與惡,因此,即使來世、天上、地獄非其所能見,其善惡行為準則(Maxims)恆定,而且,此道德主體恆在。== 釋迦族人不殺生,守不殺生戒,不因見到天上享樂的善報,而是認定「夫人殺害人命,死入地獄,若生人中,壽命極短。」(參考同前引)=== 的確,下地獄,來世生人中,同於生天上,非釋族人所能見,但抉擇不殺生,並非基於快樂主義或功利原理,而是殺生障礙其「個人目的自主乃至完成個人作為一終極目的」的目標。=== 釋迦族人守不殺生戒而喪命,稱成仁取義或殉道,係道德主體其理性自發的道德行為,稱善行,彰顯此道德主體的目的自主,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成佛。===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故而,就理性自發而言,此道德主體亦為無條件性立法者。==然而,其行為準則(Maxims)如何成為普遍道德法(The Universal Moral Law)?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31 2013.11.29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8)

流離王對於釋迦族人的報復,不符合比例原則。==釋迦部份族人羞辱童年的流離太子,代價竟然高到全族遭到滅絕。==當時尚未出生的釋族人也遭受池魚之殃,他們前世造什麼因?==佛陀進一步解說:久遠以前,迦毗羅衛城有捕魚村,村中大水池魚類豐饒。==有一年,糧荒嚴重,城民就到大池捕魚。==池中有魚名拘(王-巢) 和兩舌,互相訴怨:這水池是我們的父母境界,我們從未跳上陸地,侵犯他們的領域。==他們從不餵食我們,我們也沒冒犯過他們,他們居然捕食我們族類,假定他們上輩子沒積什麼福德,我們一定要報復此怨仇。==佛陀那時才八歲,觀看城民捕魚上岸,一隻隻魚肚翻白,口吐泡沫,不覺而笑出口。==佛陀這一笑,成佛後仍感受到如整座須彌山壓在頭頂的壓力。==而羅越城民也因捕食池魚,遭受長劫地獄苦,皆受到報應。==現在的釋迦族就是當時的羅越城民。==拘(王-巢) 魚就是流離王,兩舌魚就是好苦梵志。(參考增一卷二十六、等見品第三十四、第二經)== 佛陀沒參與捕魚,也不吃魚,惟表現童稚見異心喜的心態,這也能算造惡因?==佛陀目睹悠遊水中的魚群,被捕撈上岸,魚肚翻白,口吐泡沫,作垂死掙扎,不能感同身受,惻隱不忍之心,何在?==或,當時佛陀並未認知魚或眾生皆是道德主體?==池魚有難,未伸援。==現在,池魚欲行報復,有何立場主持公道或勸說?==佛陀兩次靜坐於羅衛城外枯樹下,應是表明其與族人共同赴難的心跡,不逃避責任。==眾生皆是道德主體,無論處於何道。==人和魚不同道,同是道德主體,應分辨善、惡行,承擔善惡行果報。==過去釋族捕食魚族,現在魚族得人身誅滅釋族,一報還一報,合乎平等原則。==但業報與仇恨就此了結?==釋族捕食魚族,殺生,受地獄報。==魚族轉世為人,誅滅釋族,殺生,亦受地獄報。==不因報復前所受殺害之仇,得免地獄報。==釋族因不殺生而得生天之報,爾後,若復念前仇,生殺害之心,予以報復,殺生,仍不免地獄報,這是業報原理,即所謂「定業不可轉」。==因此,認知自己是道德主體,為善、為惡在於個人自由意志,一報還一報,是否妨害個人目的自主及追求幸福與終極目的?==端賴理性的判斷與智慧的抉擇。==回歸理性事實──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23 2013.11.29,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7)

佛陀經常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說法。==舍衛國舉國上下皆尊崇佛陀。==流離才繼承舍衛國王位。==竟然欲興兵消滅佛陀的族人,為什麼?==原來,流離的父親波斯匿剛繼承王位,即派人前往釋迦族逼親。==釋摩訶男遂將其婢女所生女認為女兒,送往舍衛國與波斯匿王成親,生下流離。==流離八歲時,其父王令其偕五百童子,到其外公摩訶男處學射術。==時,釋族建講堂設佛座以迎佛陀,而流離入講堂坐佛座,為釋族人逐出,並辱罵其乃婢女所生。==流離受此羞辱,即命梵志子好苦,一旦他繼承王位,務必提醒此事。==流離王興兵欲滅釋族,只為報復童年所受羞辱?==未免小題大作!==釋迦族屬剎利武士階級,饒勇善戰,豈容流離說滅就滅!==流離軍隊逼近羅衛城外,釋族人曾展現一人敵萬人之射術,但流離等看出其「不傷人」之破綻,起不了嚇阻作用。==而釋族十五歲童子舍摩在城門上,射殺眾多流離士兵,亦為釋族長者責備,逐出城而去。==則,釋迦族人堅守「不殺生戒」,不作任何抵抗。==故而,流離軍隊入城,不受阻攔,大肆屠殺。==摩訶男為救族人,向流離提出請求,在他潛入池中未出水面期間,允許釋族人離城。==摩訶男即潛入水池將頭髮繫著池底樹根。==釋族人在其潛水期間,從東門出、南門入,南門出、東門入,北出西入,西出北入,竟然,沒有一人離開羅衛城。==流離見其外公久久不出水面,派人入水,撈起其遺體。==流離見狀,想到外公為保護族人而犧牲生命,始生悔意,然已殺害釋族「九千九百九十萬人,流血成河繞羅衛城」。==五百釋女鄙視流離婢女所生的身份,捍拒其逼婚,一一被虐殺。==在其氣絕之前,佛陀和比丘弟子及諸天都來撫慰。==佛陀並為其說微妙法,並說苦、集、滅、道,皆得法眼淨而生天。==流離及其軍隊,七日後,如佛所說,為大水所漂,喪命而下阿鼻地獄。(參考增一卷二十六、等見品第三十四、第二經)=== 釋族人守「不殺生戒」,死後生天,流離及其軍隊殺人,死後下地獄。==「有善惡行,有善惡行果報」,能予置疑?==世人所見,不及天上、地獄,只見殺人者、被殺者皆死於非命,能因此質疑因果報應?==但,流離八歲時受辱,而其屠殺對象波及當時未出生的釋族人,這豈是因果報應原理?==佛陀能不予救護嗎?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23 2013.11.29,再貼出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6)

大盜和他的徒眾,殺人放火、劫財、據地為王,沒有得到王法的制裁,也沒有遭受民間信仰所稱的「因果報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沒有果報,何以斷定行為的善惡?==何以確立「有善惡行,有善惡行果報」?=== 如此,世人寧相信「強權即公理」、「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甚至王與寇並存 , 強弱互見?=== 台灣老輩含著老菜脯根,說道:「為善、為惡,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佛陀如何解說善、惡報?=== 佛陀曾兩次坐在迦毗羅衛城外一枯樹下,流離王也因此退兵,取消進軍羅衛城,報復其童年遭受釋迦族人的羞辱。=== 流離王第三次出兵,佛陀不再現身。==而且佛陀不接受大目楗連的建議,運用神通力介入流離王的報復行動。=== 佛陀的福德智慧無上,神通不可測,竟然,無法庇蔭其族人免於滅絕!=== 尤其,佛陀自許:「當知如來出世,不降者降,不度者度,不解脫者令知解脫,無救者與作救護,盲者作眼目。」(見增一卷十四、高幢品第二十四之一、第二經)=== 佛陀不會「知其不可而為之」(見論語憲問),亦不服膺「強權即公理」。===但是,佛陀既然認知「每個人乃至眾生皆是道德主體」,必當尊重「業力」。=== 何謂「業力」?==「有善惡行(或業),有善惡行(或業)果報」即說明業力。== 定業不可轉。==所以,流離王第三次出兵,佛陀不再出現於羅衛城外枯樹下。===佛陀知道釋迦族人受報時候已到,即「宿緣已熟,今當受報」(見增一卷二十六、等見品第三十四、第二經)=== 任何「道德主體」即使不知不見其行為的善惡,仍無可規避該行為的責任和後果。==所以說,不知不見有善惡行,還是無可逃避善惡行果報。==不知種的是瓜,還是得瓜。==不知種的是豆,還是得豆。==不知不見善惡行果報 , 亦同 . 所以,任何道德主體,能不分辨其行為善或惡,俾免得到惡報?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17 2013.11.29,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 (5)

人是道德主體,能分辨善惡,依其自由意志,擇善棄惡,作出積極行為(作為)、消極行為(不作為),承擔所有行為(身、口、意行或業)的責任和後果,這是道德因果律,也是理性事實。====人如何分辨善惡?==老農播種插秧,稻苗慢慢成長,終於結穗、穀熟,收割稻米。===老圃灑下菜籽,種籽發芽,莖長葉開,採收蔬菜。===所以,老農老圃得以成熟稻米、蔬菜的好壞,判定稻米、蔬菜種籽的好壞。===如是,依據「結果」的好壞,判定「原因」的好壞。===如是,依據善惡行果報,判定何者是善行?==何者是惡行?===明理的讀書人因而說道:「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造什麼因,得什麼果。==造善因,得善果,造惡因,得惡果。」===這是自然法則(Laws Of Nature;Natural Laws) 也是理性事實。===但是讀書人並未分辨瓜是善或惡?==豆是善或惡?===或,什麼是善因、善果?什麼是惡因、惡果?==這是道德中立嗎?==即使持道德中立。==種瓜種豆、造什麼因、造惡因、造善因,皆是依於「自由意志」,沒有「自由意志」,就無道德意義,也無所謂「道德主體」。===惟,老農、老圃得以依據成熟稻米、蔬菜的好壞,判定稻米、蔬菜種籽的好壞。===準此,吾人亦可依據善惡行果報,判定行為(作為與不作業)的善惡。===若然,如何認定善惡行果報?===某大盜結夥打家劫舍、殺人放火,得到財物後,依照「分配正義」原則,論功行賞。眾搶匪皆大歡喜,並擁護大盜為首領,據山頭建寨舍,繼續劫貨殺人。===爾後,各方綠林兄弟齊來附和。==而官方追緝圍剿,經年無功而返。==十年後,大盜無疾而終。==眾匪徒亦同感「大樹一倒,猢猻必散」,因此,結束匪業,改頭換面,終其身,未受官方任何追究。===讀書人嘆曰:「我不知不見,善惡有報耶?==善惡無報邪?」(參考長阿含卷十四,梵動經) ===善惡果報無從認定,何以判定善行、惡行?==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每個人皆可為所欲為?===這才是真正的解放之德?==也能說上目的自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 Walker 2013.05.17 2013.11.29,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4)

佛陀和孔子都自知自證,其本身是道德主體,並確認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而,佛陀更進一步確認,六道眾生皆是道德主體。====無論輪迴於三善道或三惡道。===因此,佛陀公開主張不殺生,不傷害眾生生命。===「不殺戒」成為諸戒之首。==「教戒將護眾生」,即是佛陀行之不倦,無有厭足的六法之二。(見增一卷三十一、力品第三十八之一、第五經)=== 孔子對於「不殺生」之事,則以「釣而不綱,弋不射宿」,回應「上天」的生生之德與好生之德,彰顯其「人本主義」精神。===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即,任何人不分種族、膚色、信仰、性別,皆是道德主體,天賦理性與自由。===此「主體」從何開始?==分不分年齡?===佛陀甫一出生,雙足落地,即站立而行,東、西、南、北各走七步,然後,一手指天,說道:「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如是,主張此「道德主體」的認定,至少始於出生。===凡所有人皆適用。===我剛出生,沒有吃奶力量,站立不起,也忘了說出我是道德主體。===所以,哇哇大叫。===從此,母親認為我是「道德客體」,父親教導我,並且一輩子與我共同掙扎,證明「我們都是道德主體」,這是殖民統治下的「父母境界」-行自境界,從父所得。===「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是理性事實,乃基於「生而為人,人之為人」的事實。===所以,人是否為上帝所創造?===是否為Demiurge從理念世界(Realm Of Ideas) 拷貝原型(Archetype)而造?===是否為光音天天人退化所致?===進化而來?==自然生?===或,即使,據於常識,父母所生,皆不影響「人是道德主體」==這理性事實。===出身若何?Where I Come From? Not Your Business! 不能改變此理性事實。===所以,你、我、他她皆是人,都是道德主體,本身自明 ,無庸舉證,且,不可否定。===道德主體可稱人格(Personality)嗎?===沒有人格、被褫奪公權、被剝奪自由,不能改變人是道德主體的理性事實。===「道德主體」並非法律所創設,亦非佛陀、孔子,或聖王、聖人所創設。===因此,認知「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是理性事實,才能談「解放之德」,從而, 啟發理性, 尊重每個人目的自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11 2013.11.29,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3)

無獨有偶===佛陀亦認為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應當分辨自己行為的善、惡,勇於承擔不可逃避的善惡行果報(Karma-Rewards)。===造什麼因,得什麼果,這是六道輪迴的原理。==基此原理,輪迴六道眾生,皆是道德主體。===眾生知性差異甚大,故而,並非所有眾生皆能認知自己是道德主體。===也因此,人類不但不承認某類眾生是道德主體,甚至,不承認其為道德客體。===即使,同屬人類,例如主人,不承認奴隸是道德主體或道德客體。===惟 ,視其為工具! ===某人為證明所言屬實,聚眾到神明前,公開斬「雞」,鄭重聲明所言真實云云。===「雞」不是道德主體或客體,「雞」是犧牲。===老子不得不嘆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見老子第五章)=== 芻狗就是犧牲。===天地不把萬物當作道德主體或客體?===聖人或聖王亦不把百姓當作道德主體或客體?===孔子的天命就在喚醒每個人的道德主體意識。===而且,孔子應是華夏文化,最早從事此理性啟發志業,故而,孟子讚曰:「自有生民以來,未有孔子也!」(見孟子公孫丑上)=== 猶太人認為上帝和亞當(Adam)有約定(Covenant)。==亞當、夏娃吃了禁果,違反「約定」,因此,被逐出伊甸園。===此「約定」本身,明白顯示,亞當和夏娃皆是道德主體,應承擔違約責任。===上帝如是看待人類,人與人間,不能平等相待?===認知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是理性自發。===自我啟發後啟發別人,己立立人,己達達人,這就是理性。===佛陀和孔子都是啟發人類理性的先行者。===而,佛陀比孔子更進一步,完成其「天命」。===此天命可稱「個人目的自主,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這是道德主體的道德權力。===此權力現代人稱之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或自然之道(Natural Right)。===乃人類或眾生與生俱來的解放之德,並據此解放之德,更求解脫之道,以完成其終極目的。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11 2013.11.28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2)

佛陀降伏指鬘大盜,將其度化成阿羅漢,獲得漏盡、宿命、天眼、天耳、他心及神足等六通,大盜如虎添翼,如毒蛇成巨龍,更能為所欲為。===佛陀如此作為,不止是助紂為虐,無異是助盜成魔王。===但是,鴦掘魔羅從此不再重操舊業,惟,盡形壽恪遵「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參考增一卷三十一、力品第三十八之一、第六經)===曾經滄海難為水?===不,鴦掘魔羅自從受到佛陀的感化後,深切認知「每個人乃至眾生都是道德主體」。===故而,確實分辨善、惡行或業(Samskara or Karma),承擔本身所有行為的責任與後果(Karma-Reward),並據此「道德主體」的認知,作苦、集、滅、道思惟,說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自知自證不受後有」。=== 任何人(無分男、女、老、少)認知自己是道德主體,孔子稱之為「士」。===士志於道,若能以「仁」為善、惡的衡準,行於忠恕之道,勇於承擔本身行為所有責任和後果,擇善固執以完成其天命 ,孔子稱之為「君子」。=== 「君子」比「君王」可貴。===「君王」憑藉出身(by birth),「君子」認知自己是道德主體,以行為(deeds)的合乎仁道,展現其尊貴。=== 成為「君子」,就是孔門弟子的「天命」。===故謂君子畏天命(見論語季氏),「不知天命,無以為君子也」(見論語堯曰)。===基此,「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見論語里仁),不可須臾離仁,「故君子慎其獨也」(見中庸第一章)。=== 達德(知、仁、勇)的君子,效法堯帝而法天,「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見論語泰伯),成就志業,取法舜帝,「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眾星共之」(見論語為政)。===故而,無為而治,尊重所有人皆是道德主體,亦是權利主體,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 君子行仁達德,也就是「行自境界,從父所得」的實踐。=== 讀書人知書達禮,以興仁為志業,惟「謀道不謀食」,若「道不同,不相為謀」,知所進退,稱君子儒,恆守父母境界。=== 另類讀書人亦知書達禮,以仕途晉祿為志業,「謀食不謀道」,以「利」為進退,同流合污,不知其父母境界存乎?=== 孔子以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作為道德原理,如是啟發理性。===孟子讚曰:「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見孟子公孫丑上)=== 孔子超越老子、莊子乎?===但認知自己是「道德主體」、「權利主體」,乃至「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始有解放之德 , 如是啓發理性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04 2013.11.28,再貼出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1)

漢儒將孔孟之道、儒家「五常」,置入寶櫃。然後封櫃上鎖,綑以「三綱」,再整櫃(碗)捧給「天命天子」漢皇帝。=== 漢皇帝穩坐「天子寶座」,即擁有、並掌握最高道德權威和權力,大盜就從此死心?=== 任何人坐上「天子寶座」,即擁有最高道德權威和權力,宮廷政變革命起義乃至外力入侵,謀取 「天子寶座」,此起彼落,大盜當自嘆弗如,能不死心?=== 漢儒還是不解老子、莊子的警告:「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就是警告道德不能淪為統治工具 !=== 尤其,漢儒完全不解孔子的道德原理。 ===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乃一道德法則。==而此一道德法則乃據於一基本道德原理,即,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和立法者,目的自主 , 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這基本道德原理才是孔子天命說的真諦 ! ===Protagoras 認為「人是所有事物的衡準」(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那麼,人用什麼來衡量事物?===孔子認為每個人得據於天生的仁性,作出好惡的衡量。===忠於自己的感受,就能知道其他人的感受。===故而,不對他人作出令自己不好受的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傷害他人,合乎人性和仁道。=== 仁是人的天性,有其先驗成份。==故而,老子、莊子認為「仁」乃等而下之的德性。=== 老莊的評價,屬於修行層次的批評,如同入佛知見者,有得須陀桓、斯陀含乃至成阿羅漢、成佛的差別。=== 但是,忠恕之道揭示每個人是道德主體和立法者,其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是理性的啟發,揭露道德本質。=== 揭示人人是道德主體,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和國家的主人,這才是國之利器。=== 此國之利器不宣示,等同愚民。=== 漢儒不揭示「忠恕之道」的道德意涵,而以三綱五常,將每個人從道德主體,易位為道德客體,致使道德淪為統治工具,違反天命 ,令人遺憾。=== 掌握政治權力即掌握道德權威,朕即國家、朕即道德、朕即法律。===道德不拘束統治者,法律亦然。===服從法律即被統治者、道德客體的道德義務,解放之德於焉不存!===個人目的自主完全被抹滅掉!===天命何在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04 2013.11.28,再貼出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道德焉能淪為統治工具!(2)

有位聰明的財主,為了防範宵小及內、外賊,找來名匠精製箱鎖。==然後,將世代累積的金銀財寶放入箱中,上完鎖又用繩索捆牢箱子。===從此,大財主白天放心出門,晚上安心睡覺====有一天,大盜率領群賊,破門而入。==捆綁財主一家大小,搬走上鎖繩捆的箱子,爾後,群賊從容而去。===大盜邊走邊笑,就怕財寶不全部放入箱子,更擔心箱子鎖不緊繩索捆不牢。===否則,進門到處翻箱倒櫃,惟恐空手而回,又倉促搜括不齊 ,出門一路檢拾散落財物,猜疑有人藏私,回到山寨還是笑不停。===聰明的財主或許慶幸,上天保祐,祖上有德,土匪強盜只是謀財不害命。===這位聰明的財主,就像一般飽讀聖賢書的知識份子,懂得勤勞節儉和儲蓄、累積財富。===而製造箱鎖的名匠,就是世間人所稱讚的聖人。===盜跖不斷回味,聰明人為我累積財富,聖人為我守住財富。===狂笑道:「世俗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參考莊子胠篋)=== 漢儒將儒家孔孟的仁、義、禮、知、信「五常」當至寶,放置於寶櫃,再用「三綱」捆緊,然後,將寶櫃與開櫃之鑰,獻上漢天子。===從此,宵小、竊賊、大盜不敢覬覦,天下太平。===尤其,三綱捆住五常,從此聖人不出,大盜不起。===「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子、莊子同聲!(老子第三十六章、莊子胠篋)===否則道德必淪為統治工具 ! ===漢皇帝,是天命天子,怎能這麼說?===漢儒就是不聽老、莊之言,硬是將五常綑以三綱,整櫃(碗)捧給漢天子。===五常捆以三綱,從此,「仁、義、禮、知、信」濃縮成「忠、孝、節、義」。===仁何在焉 ?=== 孔子的機械論宇宙觀頓成有機體論宇宙觀,形構封建社會。==而孔子唯天為大的樸素自然神論,也為天人合一的天命天子,予以取代。===天子不但是權力的來源,也是道德的來源,天命如是,孔子的「個人目的的自主」天命說,頓成絕學。===道德既源自天命天子,總攬三綱,道德不淪為統治工具,難矣!===如此,漢儒不就終結孔孟儒學?===「學也,祿在其中矣!」==邦有道,然「道不同,不相為謀」,則退。===邦無道,則隱。==安貧樂道,父母境界存焉。===「耕也,餒在其中矣!」==管它邦有道、無道,老農老圃咬著老菜脯,守不住田舍 ,守住父母境界,子孫後代不絕!===漢儒是官學,儒家孔孟之學是父母境界之學,見諸村野。===如是「解放之德」==未曾終結,佛陀亦如是看待儒家。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01 2013.11.28,再貼出

道德焉能淪為統治工具!(1)

莊子藉由孔子與老子,孔子與盜跖的對話(Dialogue),檢驗儒家的道德原理,批判孔孟(孔曰成仁,孟曰取義)的仁義。==並預言道德危機。==孔子沒有神通,沒有能耐,如佛陀降伏指鬘大盜鴦掘魔羅般的,馴服盜跖。==莊子安排孔子馴服盜跖,不是故意為難?==其實不然,莊子欲假藉盜跖的博聞、詭辯,點出仁義或道德的侷限性,以及道德(無論儒家、道家)的危機。===一旦強者或統治者操縱道德,淪為統治工具,道德豈有任何「解放之德」的意涵?===也難怪盧騷認為道德、法律乃強者為支配弱者而發明的工具。(見潘明正撰:人權之法理基礎(1983),頁16)=== 「善人不得聖人之道不立,跖不得聖人之道不行。」===「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則聖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聖人生而大盜起。」(見莊子胠篋)=== 盜跖是聖人調教出來的,等著收割聖人善人辛苦耕耘的成果。==而且盜跖也行聖人之道,自己研發一套統御群賊之術,稱盜亦有道。==即,聖、勇、義、知、仁,統領賊眾,打家劫舍,無往不利。==若一旦附和者眾,形成一支強大勢力,攻城掠地,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奪取天下,成就霸業,論功行賞,分封建國,施行聖人的典章制度,倡仁講義,禮樂風行,帝業永固。==道德不就是統治工具 ! ===成吉思汗說道:「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英雄所見略同?===惟視道德為統治工具,則一也。==青出於藍,聖人擇善固執、有所不為。===大盜無惡不作,為所欲為,當然、青勝於藍。===因此,孔子除了聽訓、挨罵,完全沒有反駁、說教餘地。==所幸,盜跖尚有一念之仁,念在同出聖人之教,始克免於難。(參考莊子胠篋)=== 莊子繼承老子的道統,主張「棄聖絕智,民利百倍。棄仁絕義,民復孝慈。」===眼見道德將淪為統治者的工具,大聲疾呼:「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國之利器 , 不可示於人 !(參考莊子胠篋) ===強者操縱道德,「解放之德」何在?==又父母境界何以保存?==每個人不異是強者達成其目的的手段或工具。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01 2013.11.28,再貼出

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6)

君子得仁,如魚得水?=== 君子行「仁」於家邦,如魚躍於淵?=== 「魚不可脫於淵?」(見老子三十六章) ===魚不可脫離其父母境界。===君子呢?君子的父母境界何在?=== 孔子說道:「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養給。相造乎道者,無事而生定。==故曰,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莊子大宗師)=== 那麼,行仁的君子,不離父母境界,各趣道之所在。=== 孔子悟道了,又說道:「故曰: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見莊子大宗師)=== 堯舜文武周公,人之君子,天之小人。=== 孔子仍望之彌高,謂:「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見論語泰伯)===抬頭朝著手指頭所指的方向,可看到月亮。===「指月」,堯舜不是天,但堯舜的行則如同指向月亮的手指,堯舜文武周公亦如是。==月亮或「天」亦是手指頭,指向「道」,道又指向「自然」。===「自然」不就是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嗎?=== 孔子走出洞穴後,回到父母境界,「行自境界,從父所得」,母親的教養,父親的遺訓,先聖先王的經典,不再是糟粕,而是「指月」的手指頭,指出大道的所在,那不就是「自己的境界」?==因此,忠於自己。==人不異己,視人如己,即忠恕之道,己所不欲,豈可施於人?=== 深思三日,孔子終於開口:「吾乃今於是乎見龍!」(見莊子天運) ===老子李聃不是人之君子,天之小人嗎?=== 不,老聃是龍。=== 龍,非君子,非小人,又是何物?=== 「龍,合而成體,散而成章,成乎雲氣而養乎陰陽。」(見莊子天運) ===孔子以龍的不可思議,讚嘆老聃的道行,德性,但,莊子給錯了劇本!===就讓孔子說自己的話:「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見中庸序)=== 這是表達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營造免於恐懼,免於匱乏的父母境界。==是天下父母心,聖人與凡人同此德。==因之,不捨離父母境界,而「行自境界,從父(母)所得」,得營造天下父母境界,稱之大同社會,「解放之德」於焉行哉,目的世界得以構築。(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4.2711:0 2013.11.28,再貼出

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5)

莊子安排此儒道空前盛會,頗費心思,但場面樸素,然,天龍八部來集。===兩大宗師親自就座。==世俗禮數全免,惟,開門見山(Open The Door, See The Mountain)===: 孔子首先陳明「仁義」乃先王先聖經典的精要,如同堯舜文武周公顯靈。=== 老聃循著蘇格拉底(Socrates)的辯證模式(Dialectic),要求孔子確認「仁義」乃人的本性,並下定義(Definition)。====接著引導孔子進入「洞穴」(The Cave)。 ===孔子處於明暗不定的「洞穴」,看出先王先聖的影像,虛幻不實。===其流傳的經典,精華已失,只是糟魄(粕)。=== 老聃指出:既然仁義乃人的自然本性,為政者當守「在宥」之道。===三王五帝的施政,提倡仁義,獎善罰惡,不但不能保育人的本性,反而亂其性、擾其情。=== 現今夫子高舉先王仁政,高唱仁義,無異大街小巷,敲鑼打鼓,尋找迷失本性的兒子。===這豈不是嚇走兒子,逃逝無蹤?===「若擊鼓求亡子焉?意,夫子亂人之性也!」(以上參考莊子在宥、天道、天運) ===故曰:「大道廢,有仁義。」(見老子十八章) ===三王五帝不守「為政之道」在「在宥」,拋棄保育人民自然本性的大道,提倡仁義,獎善罰惡,擾亂人性,簡直捨本逐末,背道而馳,白費心機。=== 故謂:「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見素抱樸,少私寡欲。」(見老子十九章)=== 為政之道「在宥」也 ,不離父母境界。 ===老聃說道:「泉涸,魚相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於江湖。」(見莊子天運)=== 泉水乾枯,水池見底,魚群困在陸地,身身相觸,喘氣吐涎沫互相潤濕 ,以延長生存機會。===如同背離大道的人類社會,民生疾苦,災情頻傳,呼仁喚義,處處聞聲救苦,人性光輝照於黑暗大地?=== 天降大雨或泉水湧出,水池與江湖又相連接,魚群不再身身相觸,魚不再吐氣吹沫,各自悠遊於江湖水域,重獲父母境界 ,各奔前程。 ===老聃引領孔子走出「洞穴」,得到真正的解放,深悟父母境界不可捨離,個人目的自主存焉。===仁的真諦在此也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4.2711:00 2013.11.28, 再貼出

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4)

孔子逾知天命之年,專程拜訪老子李聃,請益禮樂諸事。==老聃未正面答覆,反而,告誡孔子,除去驕燥之氣,深藏天命之使命感。==孔子應是悉心受教。==爾後,說道:「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見論語季氏) ==蓋孔子庶人也,非天子諸侯,豈容制禮作樂或征伐匡正==。現行禮樂違反人性或不合時宜,或諸侯橫逆作亂。==大夫謀士,基於職責,當提出變革、匡正之謀議。==惟,應考量「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見論語泰伯、憲問) ==即使在位,提出變革、匡正之良策,其裁奪在天子。==故謂:「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見論語季氏)=== 孔子所處時代,周天子所建立的分封建國制度(封建制度),已臨崩析瓦解。==周室共主地位已危,諸侯群起,謀士紛出,尊王攘夷成為正義旗幟。==禮樂征伐雖由諸侯出,然政令由大夫謀士操控。==天下無道已顯明,則,庶人能不議乎?(參考論語季氏) ===孔子的天命何在?===提出「大憲章」(Magna Charta, 1215)的倡議,以維持「封建制度」?==不!孔子並非大地主 !== 孔子的天命在「興仁」,仁乃天與人的直接關聯,源自四無量心。==故而,仁可稱自然正誼或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所以「興仁」稱天命。==故謂:「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見論語八佾)=== 更謂:「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見論語里仁) ==仁始能衡量善惡,並維持天人正常關係。==為表達其天命所在,孔子界定其「為政」範圍,在家、在父母境界的營造,不在天下國家。==故謂:「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見論語為政)== 「仁」使得「家」免於恐懼匱乏。==「解放之德」即在家的興仁,不可捨離父母境界。==莊子深知孔子的天命所在。==因此,另安排孔子問仁於老聃,檢驗孔子對於「仁」的認知,落實仁德係「行自境界,從父所得」,不離父母境界,以臻「個人目的自主,本身得為一終極目的」。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4.20 2013.11.28,再貼出

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3)

佛陀行四無量心,轉法輪度眾生。==大梵天王行四無量心,統千世界。==輪轉聖王行四無量心,王四天下。==天下父母行四無量心,營造子女的父母境界。==皆不捨離父母境界,同其天下父母心。==凡夫俗子為人父母,行十善,行財施、法施與無畏施,猶難以使其子女免於恐懼,免於匱乏。==心有餘而力不足?==自不量力?==仍然任勞任怨,無怨無悔。==蓋天下父母心也。「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見老子第二章)== 天下父母心也。===「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見老子第十章) ==也是天下父母心。===「故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見老子第五十一章) ==亦是天下父母心。==「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天下父母心,玄德。==故而,美國諸開國賢哲、元勳(The Founding Fathers, Nobles) 不惜身命,公諸「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07.04)於世,發出解放之聲,道出天下父母心願。==建國後,諸賢哲即或未功成身退,然,一致尊崇所有人的「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 作為政治與道德的第一原理,和憲法的前提,營建此新國家的父母境界。==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排除特權,不製造統治階級,不排除十善,得以自由(內含平等原則),概括之,便利天下父母財施、法施與無畏施,以營造免於恐懼、匱乏之父母境界。==以臻個人目的自主。==自由即王道,即解放之德,近悅遠來。==二百多年來,美國一直是千千萬萬移民者的築夢園地,可見諸賢哲的「玄德」「天下父母心」未凋謝。==美國開國賢哲尊自然權利即尊上帝,感受上帝慈悲喜捨的四無量心。==故而,立德、立功、立言等頌讚,無以換取其父母境界,或替代其天下父母心。==不捨離父母境界,「玄德」永在,長遠釋放無盡「解放之德」,永保個人目的自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4.20 2013.11.28,再貼出

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2)

轉輪聖王,自不殺生,復教他人,使不殺生。==自不盜取、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嫉妒、恚瞋,復教他人,使不盜取、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嫉妒、恚瞋。==自不邪見,行正見,亦復教他人,使不邪見,行正見。=== 如是,輪王自行十善,己立立人、推己及人,使得人民普行十善。==因此之故,輪王成就十善業,獲得七寶。==而此七寶自然化現,非繼承自先王或王位。== 輪王的七寶,除玉女寶、主兵寶、居士寶來自人間,其他金輪寶、神珠寶、象寶、馬寶,皆非出自人間。=== 金輪寶係天匠採天金所造。==金輪隨輪王的意念,飛行四天下乃至忉利天。==金輪非他人所能駕御,不需燃料,且能乘載輪王的部屬及兵馬。==其性能優異,誠非不可捉摸的UFO,堪與比擬。==而象寶、馬寶的功能,亦不亞於金輪寶。== 七寶的化現,證實輪王成就十善業。==在十善業的基礎,普天下人民得免於恐懼、免於匱乏,進而營造其父母境界。==故而,輪王堪稱人間「解放之德」的最高成就者。=== 轉輪聖王的正見乃至十善,其來有自。==係輪王「行自境界,從父所得。」(見中阿含第70經)==此十善乃輪王本性的發揮,及受其父(母)、祖父(母)身教言教所啟發,不離父母境界。== 輪王一旦發現長出白髮,即捨王位,出家修道,修習四梵室,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回溯父母境界諸德性,而與眾生父母大梵天王相應,得往生梵天,重返父母境界的源頭。== 故而,四無量心才是十善的真正源頭。== 十善屬消極德性,而父母境界得以免於恐懼、免於匱乏,乃因父母除行十善外,更行財施、法施、無畏施等積極德性。===惟,父母境界的消極和積極德性,皆源自四無量心。==無此四無量心無以營造父母境界,更遑論行「解放之德」。== 四無量心營造父母境界,父母境界滋養四無量心。 ==佛陀出家無家,不捨離父母境界。==佛陀出家弟子亦不捨離父母境界。==蓋四無量心乃成佛的資糧,諸欲行「解放之德」於天下者,豈能捨離父母境界!(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4.14 2013.11.28,再貼出

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1)

有段時期,佛陀與五百大比丘同住在羅越城迦蘭陀竹園。==於是,依止舍利弗的大均頭托鉢回來,往詣佛陀,問道: 「世尊,今此諸見,前後相應。==云何得滅此見,又使餘者不生?」=== 佛陀回答:「此見所出興、所滅之處,皆是無常、苦、空。==均頭,知之,當建此意。==夫見之法六十二種,要當住十善之地,除去此見。」(見增一卷四十三、善惡品第四十七、第九經)=== 無論是本劫本見、末劫末見或是佛土境界等四大不可思議事,探索其因果本末和否定其因果本末,共有六十二見。==一一見,一一陷井,故總稱六十二見網,皆是邪見。== 欲除去此等邪見,應當住於十善之地。==十善乃父母境界之德。==故而,住於十善之地,即行十善,就是不捨離父母境界。=== 佛陀進而說明如何行十善,不捨離父母境界:「云何為十?於是均頭,他好殺生,我等應不殺。==他好盜,我不盜。==他犯梵行(犯淫行),我行梵行(不淫)。==他妄語,我不行妄語。==他行兩舌鬥亂彼此、綺語、惡口、嫉妒、恚、邪見,我(不行兩舌、綺語、惡口、嫉妒、恚)行正見。」=== 「均頭,當知。從惡道得值正道,如(是)從邪見得至正見,迴邪就正。」 ===「均頭,當念。離殺、不殺,滅度。==離盜、不盜,滅度。==離淫、不淫,滅度。……離邪見,得正見,滅度。」(見同上增一經卷)=== 佛陀認定十善可以破除六十二見網,得正見,滅度,解脫。==肯定十善行的功德,不可捨父母境界。== 總之,十善行是六道輪迴之「因」。==操之在我。==行十善行,積善業,上生三善道,得善「果」。==行十惡行,累惡業,下墮三惡道,得惡「果」。==六十二見昧於「因果」或否定「因果」,故稱邪見。==種下三惡道之因,得惡果,下惡道,喪失自我靈明,豈有父母境界可得,更遑論解放之德或解脫之道。=== 故曰:父母境界不可捨離。(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4.14 2013.11.28, 再貼出

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法定姓氏傳遞法,徹底摧毀姓氏傳遞兩大原則-「女子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男子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侵犯台灣原住民社會與漢系社會的宗法,嚴重傷害人民的信仰,豈能以「落實男女兩性平權」為由,而得其正當性! ===若然,可立法規範,基督教長老教會應保障半數女性長老名額,廢除佛教界的八敬法。===進而,立法規定,基督教牧師男女各半,一貫道點傳、經理乃至前人,亦應乾坤均衡,佛教傳法師亦應比照辦理,如此才能真正落實男女兩性平權!=== 法律干涉宗教信仰,一如法律干涉人民祖先崇拜,皆無其正當性。==同屬人民信仰的姓氏傳遞宗法,豈容法律置喙!=== 既然,婚姻制度的「夫家(男方)為主」與「妻家(女方)為主」的姓氏傳遞原則,已涵蓋男女兩性平權,況且,姓氏傳遞宗法,純屬信仰,不涉男女兩性平權,豈能容許另立「國家」姓氏傳遞法,別立宗法,置台灣各系宗法於何地!=== 那來政治權力,允許訂定「國家」姓氏傳遞法,創立「國家」信仰,排斥人民傳統信仰,政治干涉信仰,竟能如此粗暴野蠻,令人不可思議。=== 而諸祖父母輩的父母,期待已久的孫子一出,竟然不與同姓,形同被掃地出門!=== 兒子當了父親,就痛宰自己的父母,還能理直氣壯、名正言順道:「我就是有”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作依據,你們能怎樣!==不服?==告!==去法院告!」==== 天下竟有這般後浪吞前浪的惡毒法定宗法,兒子替父母、祖先立宗法!=== 兒子當起老子,「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就是紅衛兵,文化大革命!=== 民進黨不愧是急先鋒,國民黨也不瞠其後,後來居上!===老毛子天上、地下有知,當仰天狂笑:「解放台灣,一朝一夕,何用一兵一卒!ECFA, MOU只是障眼法!」=== 我這個糟老頭,抱著老祖先的宗法,這本宗法,至少歷經滿洲人的摧殘、日本人的肆虐、國民黨的壓制、扭曲。=== 兒子才一成家生子,就拋棄祖先宗法,另立宗法!===令人不知置身何處? ===老毛子揶揄道:「兄弟,小子行,無法無天,俺自歎弗如!==俺不曉得辦個「家家酒」,就能天翻地覆!」,「兒孫認祖歸宗,百年之身,百年之身,回歸祖國,一念之間,兄弟,大勢所趨,大勢所趨!」===「嘿!高處不勝寒!」總是來無影去無踪! ===兒子的宗法,非我家傳,亦非創新,我不得不唸著:始作俑者!==始作俑者!=== 如此徹底摧殘台灣人民的「家」,殘忍至極,天倫夢碎,天年傷悲,那堪拾起那神奇鏡子-魔鏡,已蒙塵了!=== 「家」,人類最原始、最堅固的自然結社,自然權利的神聖堡壘,是生命的源頭。==這個生命的源頭,現今斷一次,再隔二、三十年又斷一次源頭,能有多少生命活水,繼續流出?==不再是源遠流長!=== 「家」既然不成「家」,靠家吃飯的政府,能撐多久,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不待宣布,能不自動失效!? ===天下諸祖父母,我們只能這樣樂觀其敗!?==明、後年,兒孫就要慶祝祖父母節!===是”煮”父母!== 一碗地瓜稀飯,另加幾粒花生(土豆)!=== 不要期待上飯店,先自己買包帶殼花生!=== 剝剝看,咬咬看,剝得開、咬得動?=== 行,那麼大家不必坐以待斃!=== 大家一起清理門戶,內與外兼理!== 還我家姓氏傳遞權!==尊重我祖先宗法!== 撤銷「國家」法定姓氏傳遞法,追究立法責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5,又再貼出

我們姓“中”,或廢「姓」!

家(Family)與姓氏(Family Name)屬於信仰領域,歸類道德範疇,非任何法律所能規範。==== 姓氏是家、家族的共同資產,有其專屬性與排他性。==神聖不可侵犯。=== 出嫁的女性,結婚後,入於夫家,雖未必冠夫姓,其子女的姓氏,從於夫家姓氏。 ===入贅的男性,結婚後,入於妻家,雖未必冠妻姓,其子女的姓氏,從於妻家姓氏。=== 依上述兩大姓氏傳遞原則,出生子女只有取名、命名問題,豈有姓氏同意問題。===現今法律不當介入,推翻兩大姓氏傳遞原則,侵犯人民的信仰,冒犯「家」與「姓氏」的尊嚴,嚴重侵害人權。=== 而最可悲的,我、我們的兒子,竟然持此嚴重侵害人權的法律─「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告訴我、我們,孫子的姓氏,由他們做父母的來決定。=== 這條法律竟然在民進黨執政期間立法通過的! ===人類的確不斷追求進步,抛棄傳統!==若然,在台灣被中國併吞之後,國、民、共三黨可進一步立法,規定所有人民一律姓“中”,以符合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精神。===當然,出家人仍維持一律姓「釋」的原則,以示尊重。=== 而且,為了符合簡體字的精神,國、民、共三黨可更進一步考慮廢「姓」,出家在家皆不例外。=== 廢姓之舉,除簡體字引領在先外,君不見眾多「大師」,僅示「上、下」!=== 「姓」既已全廢,世界大同已至,既進步復傳統,人一旦不用「姓氏」,人模人樣仍在,而且,更自由!==能不期盼!== 惟,我仍繼續「慈父的老故事」「佛陀的鏡子」和無止的控訴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5,又再貼出

祖孫不同姓,親兄弟姊妹也不同姓

現行法律規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 由於這條法律的介入,完全推翻姓氏傳遞的兩大原則:(一)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二)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因此,孫子不跟祖父同姓,兄弟姊妹也各姓各的。=== 這條法律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立法通過的。==== 「手牽手,心連心,來作伙,伊是咱的寶貝。」=== 民進黨還唱得下去?!===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5,又再貼出

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慈父的老故事(五)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二次大戰末期,父親投入戰局。===那時,我出生不久,父親要母親背我去看他。=== 母親說:「太危險,到處轟炸!」=== 父親說:「安啦!有兒子在!」=== 其實,父親就在台中打飛機,飛機都被嚇跑了,那有轟炸!=== 父親强調,他為保衛家園,志願當兵。不是為效忠日本。===日本人大概也這麼想,所以,戰後不見日本人上門問候。=== 伯父死在海外,同齡堂兄週歲夭折,伯母悒悒而終,日本人從未慰問。=== 十年前,在台北火車站碰到親叔叔,他和一群戰友集會,商討如何向日本人討回軍餉和軍什麼的! ===戰爭結束已過半世紀,日本人賴什麼!=== 叔叔在 南洋當兵,差點死在那裡。====聽說喝了自己的尿,才撿回一條命。===怪不得叔叔總是乾乾瘦瘦─黑、乾、瘦!=== 父親早就把日本郵儲、簡易保險單燒掉,就如同祖父過世,借據、賒帳單據付諸一炬。=== 台灣人夠苦了,何必苦苦相逼。===日本人苦?===同是戰敗人,一視同仁!=== 戰後,國民黨徵召砲兵學校教官,教砲兵操作高射砲。===父親拒絶!==如何拒絶?===父親没說,1948年,祖父過世後,舉家遷移台東知本,應是拒絶方式之一。=== 要不是祖父顯靈,不要離開他,我可能是卑南王的駙馬爺!===祖父没聽父親說:「安啦!有孫子在!」===祖父的不安,可能是擔心我的子女從母姓,不與他同姓,因為這是貴為卑南王駙馬爺的榮竉。===四個月後,回朴子老家。=== 知本,的確是人間仙境!==我有「知本四個月」的完整記憶!==Marvelous! ==台灣的美,不分東、西、南、中, 北。==山川秀麗,處處皆是。===但人性樸實,人與自然和諧,還有,四歲小男孩完全没有黑夜的感覺,充滿喜悅,構成「人人友善、互助共存的和平狀態」(A state of Peace,Good will,Mutual Assistance and Preservation),就不是處處可見。=== 「知本」深植我心,我愛台灣,應該可以說,是從「知本」開始,但願台灣處處「知本」!=== 回到朴子,父親重新做起豆腐,炸豆腐,賣油豆腐,付出Double辛苦!=== 父親不談政治,不抱怨日本、中國或任何。==為維護政治核心價值─家,躹躬盡瘁! ====家(Home;Family)是人類最原始的自然結社(Natural Society)。===藉由婚姻而鞏固、擴大並延續不絶!===家是社會契約(Society Contract)的基石,也是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的保壘(Castle)。=== 家這個自然結社,同於個人的自然權利,都是神聖不可侵犯!=== 當我娓娓說著「慈父的老故事」。 ===耳邊不停傳來:「你的孫子不跟你同姓!」== 且慢!== Why? ===聲音更清楚:「子女的姓氏由 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是法律規定,孫子的姓氏不干祖父母的事!=== 這是什法律,嚴重侵犯「家」,家的姓氏權與香火延續。=== 你、我的姓氏,父母同意而決定?==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 母同意而決定?===我們的姓氏,代代相傳,没有「同意而決定」的事,只有傳遞的問題,並誓死維護姓氏的完整性!=== 所以,我們維護我們的姓氏,我們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列祖列宗,誓死維護「家」的姓氏。===對於姓氏的維護,責無旁貸。=== 姓氏只有傳遞的問題。===為了維護姓氏與香火延續,因此,台灣社會同意,男女婚約依兩大原則而決定子女、子孫的姓氏。 ===  此兩大原則即:一、嫁娶:子女姓氏從男方。===二、入贅:子女姓氏從女方。==有特別約定者,從其約定。===例如宜蘭地區有俗 稱「抽豬母稅」的約定。=== 男女雙方(包括結婚當事人的父母、長輩)在締結婚約時,己依「嫁娶」和「入贅」兩大原則,事先決定子女的姓氏。===豈能在結婚生子、生女後,再依「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法律規定,完全推翻上述兩大決定子女姓氏原則。== 依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原則。==孫子不與祖父同姓,孫子也各自不同姓,我不接受,你們能接受嗎?== 這是個大浩刼,剛開始,但不知 何時終了。==「家」分裂了,父親和兒子必須各自為「家」,因為兒子不讓子女和祖父母同姓!== 家,這個自然結社,源遠流長,原本是政治社會的基石,個人自然權利堡壘。==因為「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法律的介入,分裂了,完全喪失其神聖功能!=== 面對此浩刼,我不得不想起: 二十多年前,國民黨毁了我祖父母以上三代的墳墓。===企圖摧毁我家、我家族的精神堡壘。=== 我們承擔下來,我不吭聲,父親不改其「我為人人」的初衷,直到安祥合眼。=== 現今,國民黨聯合民進黨,徹底摧毁源遠的「家」,分裂父子、祖孫、孫子與孫子的親情,以截斷其流。 ===我也得承擔下來! ==但我不再沈默,繼續述說「慈父的老故事」「佛陀的鏡子」,以重整家園,告慰父親母親、祖父母、列祖列宗。 ===「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法律,絶對會徹底裂解台灣人的「家」,台灣社會因為没「家」的支撐,分裂散亂,個人的自然權利,也因失去家這個自然堡壘,既危且殆!===台灣社會終將陷入戰爭狀態(State of War)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 ===中共可以祭出反分裂法,甚至祭起民族大義旗幟,代替我們的列祖列宗,教訓台灣所有不肖子孫,數典忘祖,無能維護「姓氏」。===台灣人民既己陷入分崩離析狀態,能有多少抗拒能力。=== 一旦成功吞併台灣,民進黨居功厥偉,國民黨只有拍手鼓掌的份。== 這條法律是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最大成就!==奉獻中國?==我敬謝不敏!==阿們!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 又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四)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我四歲時,父親開始「做豆腐」。===入學前,每天早上頂著一盤豆腐到市場點「攤」。===路上迎面而過,就是上學去的哥哥、姊姊。===有說有笑,看起來蠻高興。==因此,我早就喜歡上學去!== 頂豆腐上街,除喜歡上學外,還有…… ==一‧走路姿勢端正,抬頭挺胸,步伐平穩,隨時當心豆腐會掉下來,能不專心!?===這種走路姿勢,保持到現在。==雖然已有二十多年没「頭路」! ==二‧不用寫家庭作業!Why?=== 級任老師大概認出,我就是那位頂豆腐上街的小男孩。===因此,我左腳背傷勢痊癒,能自己上學,又看到我頂豆腐,馬上給一差事,幫她拿便當,代替家庭作業。== 所謂「拿便當」,不是到辦公室拿,而是到她家拿。===老師住在市場再過去一點,有多遠?===反正,可以用跑的,又不是頂著豆腐!=== 童年,不覺得光頭頂上有太陽!===日正當中(High Noon)?===初中才看到的電影!=== 上二年級,老師 加給一差事 — 寫黑板,作為明天早自習用。===老師可能怕我遲到!=== 寫黑板蠻有趣,男同學、女同學圍在身旁,有拿椅子、甚至搬桌子。===有人說那個字寫歪了、寫錯。==當起「臨時老師」!=== 我不覺得煩,任勞任怨?==弟子服其勞?==當時没做過歸類。=== 但是,我還是高高興興!==為什麼?== 父親樂於助人,隣居有事,主動以外,就是隨叫隨到。==尤其,每看到天上烏雲,一定放下手上工作,跑到大姑媽家,收拾曬在庭院的五穀。===我是跟屁蟲,自然成為好幫手!=== 當老師的幫手,不就是自然而然! ==父親這種「我為人人」的實踐,没間斷過,一直到「盡形壽」。===一九九四年,當選台北縣好人好事代表。===這件事,我對父親有微詞,我認為「做好事」是「好事」,「受表揚」就不是「好事」。==為什麼? ===理由很簡單,那些在台上說些什麼的,幹過什麼好事!===「做好事的好人」捧他們,無異幫助他們欺世盜名,扭曲社會價值觀!=== 美國影劇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Arts and Science)每年的盛事─奧斯卡金像奬(Oscar Awards)頒奬典禮,加州州長Arnold Schwarzenegger能上台嗎?==即使Arnold 曾是演員。==Gregory Peck 飾演過Gen. Douglas McArthur,片商能請麥帥上台先:Duty,Honor,Country一番,然後Old Peck賣力演出,賣座奇佳,片商不就樂翻。===假定片商這樣安排,不是影劇學院關門,就是片商出走。===上台的福特先生(Mr. Ford),不可能是Henry Ford或Gerald Ford,有可能是Harrison Ford。===汽車大王和總統先生跟影劇何干!===當然,也不可能請諾貝爾文學奬得主上台專題演說,不是他莫名其妙,就是台上、台下莫名其妙!=== 發一堆牢騷,父子相顧,不覺哈哈大笑,不過,父親仍照樣做他的好事!=== Anyway,我總算清楚交待,我不是老師的魔鏡,雖然,我聽她的!=== 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本,有一課的課文這樣念:「做豆腐真辛苦,半夜起來磨,磨好還要煮,加上些石膏,才成好豆腐!」== 我家的豆腐,涼後,先切成小方塊,又涼後,再切成三角形。===水份流了差不多,再油炸。====我每天早上頂著的豆腐是涼後,浸泡在清水,以免腐敗,而我父親大清早載著滿滿一大箱的油豆腐,到鄉下叫賣,中午就吃油豆腐,下午二、三點才回家!== 想都没想過,我父親這麼辛苦。===課本只說一半!=== Anyway,「我父親最偉大」== 我這樣說我父親,我父親這樣說他父親(我祖父),絶對不能,也不會動搖令尊、令祖在你、你們心目中的絶對地位。=== 我這樣說我父親,主要目的,在於告訴我子女,我們家的價值,就在這個老故事,不可侵犯。===一旦家家戶戶有各自傳頌的老故事,「台灣被侵略史」必定終結。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又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三)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小學入學報到那天起,我就是父親的魔鏡 ─ 我父親最偉大!===完全自發,不待啟發!=== 事情發生得很自然,但是,總有個開頭!====容我慢慢道來: 一九五0年夏末某清晨,我一個人帶著入學通知單到學校。==既興奮又熱鬧,竟然有那麼多「新同學」。===我没上幼稚園,是新鮮人(Freshman)!===什麼事都感到新鮮的人,是不是叫新鮮人?=== 大家應不記得如何湊在一起,就有位「老師」帶著我們進教室。===說些我仍湊不起來的話,然後走出教室。=== 我們坐在教室等老師?===否則,坐在那兒幹嗎?=== 「嘿,怎麼可以打人!」 ===「有個人」打我的「同學」!===我上前揍「那個人」!=== 當時没有班長,我算是「見義勇為」!=== 其實,「有個人」與「那個人」是同一個人,也是我的同學,老師稍早曾說過。=== 不久,老師進來,說幾句話後,就喊起立、敬禮、下課! ===老師没說明天見,但應該明天大家會再見,而且,以後天天見!=== 回家路上,那位挨我揍的同學跑過來,對我說:「我要叫我哥哥來!」===我馬上回答:「我也要叫我爸爸來!」=== 怎麼回事?==夠清楚了!==他要叫他哥哥來揍我。==我才不怕,我也會叫我爸爸來!==我爸爸最偉大!=== 對話(dialogue)很簡單,意思很清楚,別以為「童言童語」會讓人摸不著頭緒!=== 也不要以為,只是童言童語,說說而已!? ===明天起,我不上學!===他也不上學!=== 我爸爸、他哥哥不來學校?==這不是耍脾氣、愛面子,人總要說到做到,誰說小孩子不是人!== 嗣後,事情的發展,假定能依照我們的原意,至少是我的原意,可以拍成電影,搬上銀幕,奧斯卡金像奬(Oscar Awards ;Oscar Golden Medals , or Statuttes)==會等著!==very,very wonderful! ===而最wonderful,我回家什麼都没說,父親就來學校!=== 別以為我會開口,又不是三歲孩童!===男子漢一人做一人擔! ===可是,隔天,父親真的載我到學校。==而且天天載我上、下學,足足兩個禮拜!==還用「富士霸王」?!==多威風! ===別小看富士霸王腳踏車,一九五0年代前後,它可媲美Mercedes-Benz!===不相信,翻開歷史,查查「平民」交通工具發展史!=== 事情的演變的確有點超自然(super-nature),仍不離Wonderful‧ 那天放學回家,一路跳躍,因為前天才看了”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乞丐王子),我是劍俠,連跑帶跳,跳進家門,門前的橋(只是塊木板)竟然搶先跳起來,不等我進門,木板的鐵釘也跟著跳出來,在我的左腳背開了一大口!=== 因禍得福,不,做好事有好報,那個大傷口替我開口,父親就這樣,自自然然載我到學校!==同學,我說到做到,你呢? ====或許,那位同學不敢向哥哥開口,或許開了口,挨了揍,不是嗎?===打贏才能開口,哥哥總要這樣帶弟弟!== Anyway,not my business! ===那位同學等我自己會走路後,帶我到他家去,哇塞!==他家有「馬」,他哥哥會騎馬,而且天天「駛馬車」!== 富士霸王比馬車?==就如同Mercedes 比私人飛機!==而且,台灣没有迪士尼樂園,美國西部電影又不常放映,那來馬車?==令人興奮!== 你做個想像,假定「我同學」的哥哥,真的駛馬車到學校來!==我會怎樣?==還不簡單!=== 我不必是王子(The Prince),他就是「劍俠」,我需要「馬車」,載我上、下學!==事情會是個圓滿結局。== Perfect!==相信我,難道我不會說「不打不相識」!===而且,事實上,他哥哥没來過學校,我們也成為好朋友,很自然,自然到不曉得會這樣發展!== 無論事情如何演變,我小學的第一天,就忠實當起父親的魔鏡,並展開我的漫長學習之旅(The Adventures of Ideas)。==偶而,或經常見義勇為,to do what ought to do!==why?==我父親最偉大!== 還是要做個交待,「朴子」那種小地方,怎麼有人騎馬、駛馬車,就如同我家門前没小河,怎麼架起橋來?==你問我,我問誰?===真有其事,不是「為什麼?== Why?」的問題!===不要因為找不出「原因」,就否定事實的存在─「結果」。=== 特別提一下,快六十年了,我腳背上的大嘴巴仍在,它初開口,還看得到白白的,不是牙齒,是骨膜,可見又大又深。=== 它從不忘告訴我:==父親最偉大,直到永遠(Forever and ever)!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又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二)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我是太太的「魔鏡」,女兒的「魔鏡」,期待做孫女的「魔鏡」(The Magic Mirror)!=== 希望有一天,小孫女爬到我膝上,瞪著我,大聲問道:「爺爺,世界上誰最漂亮!」=== 「答不出來,就遜斃了!」===小孫女瞪著的眼神,就等我答不出來!=== 「世界上,我的小寶貝最漂亮了!」==bravo!==答對了! ===The day will come!==希望早日到來!== 孫女,每一位都是真正的白雪公主!=== 女兒,永遠的白雪公主!=== 太太,不折不扣的白雪公主!== 這個魔鏡擁有神奇力量(Magic Power),是親情的總源頭!=== 假定,有一天,你仍然活著,就是說不出:「世界上,我的小寶貝最漂亮了!」=== 這個世界一定出了大問題。=== 裕仁的父親大正(The Emperor Taisho,Yoshihito),奪取台灣這塊土地,裕仁大肆掠奪台灣人的親情,竟要台灣不滿十歲的學童做他的魔鏡,說出:世界上,他最偉大! ===蔣介石奪取台灣,更要掠奪台灣人的親情!===你、我、他當不止「感同身受」,而且,更是「身受其害」!=== 雖然,蔣介石流亡台灣,享受勝利的果實,如同「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仍無法「感同身受」!===你?==我!==他?== 我父親不做裕仁的魔鏡,也不要我做蔣介石的魔鏡,因此,重複說著「老故事」!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又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一)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父親生前,不同時段,述說同一故事。=== 一個老故事 (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一九三0年,家父小學三年級的課堂上:老師:「世界上,上尚偉大?」 (世界上,誰最偉大?)===教室裡的聲音,此起彼落,有點七七六六奚奚落落!== 因此,老師走到家父身旁,期望這位模範生能給滿意的答案。=== 家父站起來,大聲說出:「世界上,阮老爸尚偉大!」(世界上,我父親最偉大!)=== 老師和氣的說:「不是,不是,是……..」=== 家父仍堅定重複說出:「阮老爸尚偉大!」 ===原來,老師要求所有學生大聲說出「日本皇帝裕仁( The Emperor Hirohito) 最偉大!」?(當時裕仁未滿三十歲!)===家父堅持到底,又大聲說出:「阮老爸養我,尚疼我,尚偉大!」===夠力吧!=== 我小學三年級(一九五二年),父親首次述說這個故事。 ====當時,我一直笑著,心裡想:「真有意思,原來多桑不偉大,阿公才偉大!」=== 但是,祖父常被我捉弄!==哈,「我最偉大了!」=== 差點說出口。=== 我對祖父唯一的記憶: 四歲多,我跪在阿公身旁,看著阿公睡著了,從此,祖父就沒離開過我!=== 至於捉弄阿公,完全是祖母、父母、大姑媽、二姑媽、姐姐和幾個表哥編的。===說得我好像比湯姆(Tom Sawyer)、哈克(Huckleberry Finn)還頑劣!=== 最難以接受的一件事,竟然是父親聽祖父說的,可信度很高,不得不接受,我可能比湯姆、哈克更頑劣!=== 「阿公有天跑回家,興奮告訴父親:我那金孫牽我掉進水溝,哈!」===父親看著阿公並沒受什麼傷,急忙出去找我,我已經跑到門口。=== 祖孫的牽手情,竟然如此不堪?===我陷害阿公?==父親笑著替我解說: 原來,阿公中年雙眼失明,然,自認心裡有張地圖,走路不用拐杖,一如常人,暢行無礙,也經常以此自誇,我大概聽多了,考考阿公?===阿公自覺「理」虧?==快快樂樂心服了! ==孔老夫子有次出遊,童稚在路中築城。===孔老夫子要童稚讓路,童稚不讓,認為沒有「城」讓車之「理」,因此,孔老夫子半途折返!=== 阿公不僅服「理」,而且,得「意」。==那時,我才三歲,因此,祖孫牽手情更緊密一年多,也由於這件事,我對於「失明的人」有份特殊感情。=== 自古以來,「理」是權威的唯一依據,在歷史長河裡,強權奪「理」一時,經不起理性嚴苛考驗,日本帝國殖民台灣有盡時,中國殖民台灣能不終了!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又再貼出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誰與流亡者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通過。==== 我們退出聯合國!=== 我們是誰?===”我們”,”We”。=== “We”,The People on Taiwan?===The Chinese on Taiwan?===or The Chinese?=== 事實真相是蔣介石被逐出聯合國和聯合國所有附屬機構。===因為,聯合國不承認蔣介石代表中國。====概與我們台灣或台灣人無涉。 ===幾天前,我們跟甘比亞斷交!=== 我們是誰?=== “We”,The People on Taiwan?==The Chinese on Taiwan?==or The Chinese?=== 事實真相是甘比亞與中華民國斷交。===因為,甘比亞不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與我們台灣或台灣人無涉。=== 青天白日滿地紅是中國人和中華民國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的國旗,中國人竟禁止”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揮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Why?== 因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是中華民國流亡者的旗幟。===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與中華民國和青天白日滿地紅同在。=== 中國人禁止”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和全世界的人,揮舞青天白日滿地紅。===以及禁止全世界的國家和中華民國建立邦交。=== 蔣介石流亡台灣,插旗台灣,將青天白日滿地紅插在台灣土地上。=== 因此,有人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有人說:中華民國是台灣。==有人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的)省略。==準上三(人)說,所以,我們台灣人,We The People on Taiwan,和,中華民國流亡者,The Chinese on Taiwan,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爭取全世界的國家和中華民國建立邦交。=== 效法愚公移山 ! ==上天會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到他方世界 !== 台灣人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夢吧 !=== 誓與流亡者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 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到他方世界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22

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七)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主權者要求統治者,「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並不背離「統治基於同意」的政治原理。即使不獲採納,何罪之有?   劉曉波在「被告的最後陳述」,道出:「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沒有敵人,也沒有罪。充分展現「仁者無敵」的王道精神。   此王道精神,乃源自孟子所承繼的道統(見孟子盡心下)。其源遠流長且廣,不亞於西方文明的自然權利。皆是人類最珍貴的共同資產,東西互相輝映互相含攝的Golden Window。   無論是王道或是道統,「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乃其不變原理,亦是任何統治者不得背離的「為政之道」。也因此,中國的和平崛起,應是以德服人─捨暴力就說服力。從而,吾人可樂見,劉曉波及其他異議人士,得早日恢復自由。   無論是王道、道統或是自然權利,沒有自由,就毫無價值可言。和平獎或和平崛起,亦如是。   自由才是人類的永恆價值!  自由才是王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六)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於每事務或每群事務有其習慣或行則(custom or way)。惟,某一特定習慣或行則,乃具最高重要性:吾人的行則,”余等”生活於”斯”的行則,某人所屬獨立團體的生活行則,吾人可稱其為最高習慣或行則。 並非群體所有屬員皆經常保持該行則,惟若渠等經正當提示,一般人皆能回復該行則:最高行則乃正當行徑。其正當性係信徵於其古老性。」 【See, Leo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P.83 )】 美國「獨立宣言」所揭櫫的真理:「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平等天賦與享有。」,就是美國建國迄今,具最高、最重要性的習慣或行則。每經正當提示,一般人皆能回復該行則,獨立運動、南北戰爭、金恩博士的夢、民權運動乃至茶黨運動等,就是最具體的事證。 尤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平等落實,就是其最高準據與行則。 此最高行則,稱不可剝奪權利,亦稱自然權利,其古老性,則可橫越大西洋,回到英國本土,越過英吉利海峽,抵歐陸,追溯及基督教文明、古羅馬、希臘的理性主義傳統,得到不可置疑的正當性。 而此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英美兩國政治領袖,在一九四一年八月十四日,以共同宣言(Joint- Declaration)方式,推動其國際化。此「宣言」即「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August 14, 1941)一出,中、蘇兩國隨即簽署認同,爾後,二十六國更以聯合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United Nations, January 1, 1942)同伸其共同推動的決心,二次大戰後成立的聯合國,其「憲章」就是以「大西洋憲章」為本,「和平與人權」成為此國際性組織的成立宗旨,而維護所有人的自然權利(基本人權)乃聯合國會員國的國際條約義務。 綜上所述,自然權利(或稱基本人權)乃當今最古老、最廣泛的價值觀念,故稱為「普世價值」。 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如下: 「渠等尊重,所有人民應其生活選擇政府型態的權利。渠等並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They respect the Right of All Peoples to choose the Form OF Government under which they will live and they wish to see Sovereign Rights and Self Government restored to those who have been forcibly deprived of them.」 未及終戰,蘇聯即違反雅爾達協議(The Yalta Agreements, February, 1945),將其佔領下的東歐國家,改變為共黨集權的政府,「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再次被剝奪,而其剝奪乃以「解放」名義為之,其解放(或稱赤化)地區幾達世界之半,而上世紀九○年代,東歐國家一一自我解放,蘇聯亦不例外,回歸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的宗旨,惟,現今中國仍堅持其共黨集權政府型態,是否中國有其不可動搖、更古老的價值,得以抗衡或超越此普世價值- 自然權利?其乃王道乎? 而最近,中國民間人士已於十 二月九日 ,頒出孔子和平獎,似乎王道已在中國復出,因為孔子是王道重要的詮釋者,孔門(儒家)與道家(老子、莊子),皆為先秦王道不朽的詮釋者。 王道為何?捨暴力或強制力就說服力(From Force or Coercion to Persuasion)!中國和平崛起能秉持說服力(Persuasion)乎?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五)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自然權利制定法律,而非法律創設自然權利。」   「自然權利,提供判定所有政府行為與國家所有法律的最高準則。」   羅芒對於自然權利的絕對優越性,依據洛克的見解,提出以上界說。   法治,依據自然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當然優於或高於統治者的法治(Rule of Ruler’s Law)。   因此,劉曉波的主張自然權利(本身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毫無道德瑕疵,何罪之有!   固然,吾人仍可質疑:  洛克是英國人,其自然權利觀念能通行全世界?  牛頓是英國人,其萬有引力觀念能通行全世界?  馬克思是猶太人,其共產理論(Communism),能通行全世界?   牛頓、馬克思講科學,洛克講理性、經驗論,不能混淆!   若然,誰的觀念、理論,經得起驗證,,才俱真理成分。故而,不必區分東方或西方文明!?   二次大戰後,馬克思的理論,幾乎席捲半個地球,但不及半世紀,在上世紀九○年代,東歐共產集團解體,走向民主、人權,蘇聯亦解體,亦走向民主、人權,中國在八○年代,走向市場經濟,仍排拒民主、人權,惟,馬克斯理論經得起驗證?!   萬有引力是宇宙天體秩序的「原因」,天體呈現自動自律的秩序,稱自然法則(Laws of Hature)。   自然權利是人類社會的「原因」,掌握此「原因」,得建立「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個人目的自主」社會秩序,稱自然法(Law of Nature)。   自然權利與自然法的關係,如同太陽與光能的關係。自然法是自然權利的效力,如同光能是太陽的效力。   而以上所述的「原因」「效力」,皆是理性事實,惟人類理性得認識,並驗證於事實。   霍布斯以「權利優先於義務」,表達自然權利的概念。   而洛克掌握「自然權利是人類社會的原因」,建構其政治理論,彰顯自然法的永恆性。而此「原因」的發現,或許由於牛頓萬有引力的啟發,的確,洛克與牛頓是好友。惟至為重要者,洛克的發現,合乎理性,其與牛頓的發現,皆啟發人類理性,導致西方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且,兩者的理論,經得起驗證。   美國的獨立,就是據於自然權利,雖然,仍不免於槍桿子建國,但美國的任何政權,皆非出自槍桿子,而是據於自然權利。建國迄今兩百三十四年,自然權利就是真理,奉行不渝。   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自然權利,乃美國獨立宣言、憲法與法律的權威來源與最高準則。自然權利就是美國民主制度的基礎,因此,美國成為人類的築夢園。    金恩 博士道出:「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願所有人,不分種族、信仰、性別,皆同等享有自然權利。並師法甘地,以非暴力手段,領導民權運動。讓所有人皆平等享有自然權利,使美國人的自由平等,進一步落實。也因此,榮獲諾貝爾和平獎(1964年),獲頒總統自由獎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 1971),夫婦同獲國會金質獎章(Congressional Gold Medal, 2004),一九八六年,美國訂定 金恩 博士紀念日(Martin Luther King, Jr. Day)。   歐巴馬就在 金恩 博士等民權運動者的成就基礎,當選總統,成為美國首位非洲裔總統,其榮獲諾貝爾和平獎(2009年),無異讚頌美國乃和平與人權的園地─自然權利才是人類的築夢園。   二○○九年,美國掀起全國性的茶黨運動(Tea Party Movement),揭櫫: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Natural Rights。造成一股強大的草根性政治風潮與勢力,必然問鼎白宮,挑戰歐巴馬的連任。   自然權利經過美國人二個世紀以上的實驗與驗證,成為不可置疑的真理與永久和平的基礎,跨出國界,成為普世人權!   自然權利是美國人和西方人的圖騰?   中國歷史悠久,能有超越此圖騰?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普世價值?其或王道,乃中國和平崛起的指標?自然權利與王道不相容?(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諾貝爾和平奬與中國和平崛起(四)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劉曉波發起、起草「零八憲章」,獲得三百位知名人士共同簽署,並選於二OO八年十 二月十日 ,世界人權日,亦即「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紀念日,公開發表。==== 「憲章」呼籲「言論自由、人權與自由選舉」並主張「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與在民主憲政架構上,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劉曉波因主張「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等,經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一年,並褫奪公權二年,現正入監服刑中。==== 之前,劉曉波參與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門民主運動,稱天安門四君子之一,亦經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三年。===爾後,受解除公職、勞改等,仍不改其爭取中國的民主、人權之志,奮鬥不懈。==== 而劉曉波所持以爭取民主、人權的手段,皆在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所保障的自由範圍。===該條文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皆是合乎憲法的非暴力的手段。===固然,中國憲法亦明文規定「無產階級專政」,中國共產黨當然代表無產階級,因此,其專政(或壟斷執政特權)亦是合乎憲法。==== 究竟,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 prevails 或 Rule of Ruler’s Law prevails?==== 亦即,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 prevails Rule of Ruler’s Law? ===據於自然權利的法治是否優於(或高於)統治者的法治?=== 自然權利,現代人稱之為人權(Human Rights)或稱基本人權與基本自由,或簡稱自由,其不可剝奪性(道德上)自始不變!=== 羅芒(Heinrich A. Rommen)對於自然權利的優越性,有如下界說:「對於洛克而言,另一方面,自然狀態與自然法的功能乃用於建立個人不可剝奪權利,然此等權利不消逝於文明社會;===事實上,後者之目的乃為此等權利之更完整保障與發展。===因為此等天賦與不得喪失權利,提供判定所有政府行為與國家所有法律之最高準則。===生命、自由與財產之權利(自然權利),制定法律,而非法律創造此等權利。」 (See, Heinrich A. Rommen, The Natural Law, B. Herder Book Co., 1959, pp.88-89)=== 不可否認,自然法乃至自然權利,皆是西方文明的產物,其效力及於東方?成為普世價值?(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三)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為保護此等不可剝奪權利,人民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係來自人民的同意。」   美國「獨立宣言」如是揭示世人,上述不辯自明的真理(Self-evident Truths)。   美國建國後,其憲法就是依據「宣言」所揭示諸真理而制定,其制定者與批准者,皆是人民。   潘恩(Thomas Paine)在其常識(Common Sense)乙書,主張:「北美洲的帝王乃法律」,即此基於自然權利而制定的憲法及法律。準此,每個自然權利的主體(個人;Individual),就是帝王。而受託保護所有人自然權利的公職人員、公務員,只能委屈為公僕(Public Servants),效忠人民就是效忠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權者。   故而,所謂法治(Rule of Law),就是基於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the Inalienable Right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故而林肯稱之為民有、民治、民亨的政治(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沒有統治者的”法治”(Rule of Ruler’s Law)。   自然權利內涵平等原理,自然權利或不可剝奪權利乃至人權,皆可以自由概括之,故而,自由亦內涵平等原理。   美國獨立宣言乃美國立國憲章(Charter),其揭示的自由平等就是美國的建國綱領(Proposition;Scheme)。林肯總統稱之為國家發展目標(Proposition;Project),故而,在一八六三年元月一日,依其職權,發佈「解放公告」(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解放黑奴,並在其蓋茨堡演說指出:  「八十七年前,吾等父老(Our Fathers)在此大陸建立-新國家,其乃自由所孕育,(建國後)並致力於落實所有人皆生平等(自由)的國家發展目標。」    金恩 博士認為,美國獨立宣言及憲法,就是諸開國元勳(Founding Fathers)或建國者,開給美國人民及其子孫後代,無條件給付的票據,Promissory Note,稱本票或支票皆可,林肯總統已兌現大部分。 因此,金恩博士率領民權運動人士,前進華府(March on Washington),特別選在華府林肯紀念堂(Lincoln Memorial Hall, Washington. D.C.)的台階,發表演講,說出:「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 August 28, 1963),要求政府完全兌現這張支票,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一九六四年,美國國會立法,通過諸多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s),宣布種族隔離與種族歧視等政策為非法。 所謂平等,乃平等對待所有人(Equality for All),而非平等對待同等人(Equality for equals)。   同年, 金恩 博士,因其長期以非暴力手段,推動民權法案,促進人權,成就卓越,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四十五年後,歐巴馬總統獲獎,除了再次肯定 金恩 博士的卓越貢獻外,美國這塊人間的築夢園,亦受到讚美,不在話下。   美國的民主制度-法治,基於自然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才是維護和平與人權的堡壘,是和平獎的基石!   其實,中國在近數十年的改革,使十數億人擺脫大鍋飯,二、三億人遠離貧窮,又擠身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難道不是人間另一築夢園!?   但願 十二月十日 ,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台上,那座榮耀無比的坐椅,不會空著,樂見劉曉波及其家人,搭乘專機前往奧斯陸領獎,坐上寶座帶著桂冠,超越張良椎董狐筆,述道:「我還是有一個夢,願中國就是廿一世紀人類的築夢園」。如是,中國的和平崛起,才有說服力!﹝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二)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假定阿扁明年榮獲諾貝爾和平奬,必然引起Chinese Taipei & Chinese Peking同步,向挪威諾貝爾和平奬委員會,提出最嚴正抗議:===干涉司法。=== 當然,Chinese Taipei會先行護送阿扁一家人,前往奧斯陸(Oslo)等候領奬,免得又造成「獄中得奬」症候群的尷尬局面,激怒Chinese Peking Authority,「没那個”腳撑”,敢吃那種瀉藥。」!=== 我也抗議:阿扁不得獲奬!=== 因為,阿扁没擋下,「子女的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無父無母、無法無天的姓氏滅絶法。===致使祖孫不同姓,兄弟姊妹不同姓,父子決裂。===剝奪家(族)的姓氏自主權,使得台灣面臨文化、倫理的大滅絶。===而讓中國黨得以歡天喜地慶祝「煮父母」節,就如同慶祝他們的「國慶」。===他們可以感覺良好,我!==只能觀空而不壞色,代代相傳的族姓,就要斷滅!=== 雖然, 我不得不承認:=== 阿扁無論如何被支離其德,其夫人長年撑著被支離其形的身軀,仍是勇者。===其家人,高齡母親、兄弟姊妹、子女媳婦、官田鄉親乃至一邊一國的追隨者,皆是勇者,無畏於任何橫逆!=== 尤其,阿扁出身自三級貧戶,得以非暴力手段,完成台灣首次的「政黨輪替」,使台灣步入民主秩序,而且,幾近可以終結台灣近代三百年來的「外來政權」。=== 因此,任何抗議皆不生任何效力。===但,我仍堅定抗議!==至少表明不跟阿扁同一國!=== 阿扁的非凡成就,美夢成真,竟然造成我揮不去的「黑色之夢」!==因此,促使我東方取經,帶回金恩博士的經典之夢。===閱讀「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以良夢驅逐惡夢,得以從此不再提起阿扁和阿扁的「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金恩博士的夢,植基在自然權利,非常樸實堅固,並期望所有人都平等享有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Natural Rights─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因此,他領導的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亦據於自然權利,以非暴力手段,促使美國國會立法,落實所有人皆自由平等或平等自由(概括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也因此,榮獲諾貝爾和平奬(1964年)。(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一)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今年(2010)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獎典禮,可能因為得獎人劉曉波仍在「獄中服刑」,而沒有頒獎這主要項目。===也因為得獎人無法出席領獎,且無人代表領獎,使得今年諾貝爾和平獎,展現史無前例的光輝,照耀整個人類社會。===並突顯劉曉波的獲獎,是「人類重大事件」(Human Event),而不僅是「中國人爭取人權的艱辛奮鬥事件」。===勢必再次啟發人類理性:人權(或自然權利)不可剝奪和不容剝奪。=== 去年,美國總統歐巴馬(President, Barack Obama)獲獎,令人對於諾貝爾和平獎的意義和歐巴馬的獲獎,產生疑惑。===然而,劉曉波在獄中獲獎和不克出席領獎,使人超越此等疑惑,而另生一疑惑: 中國的和平崛起,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歐巴馬的得獎,沒有令人置疑之處!===一九六三年,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Dr. Martin Luther King, Jr.)說出:「I have a dream!」(我有一個夢!),一九六四年獲獎。===毆巴馬總統以非洲裔美國人,當選美國總統,完全實現金恩博士的夢,當然獲獎!=== 準此,阿扁以「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作為競選口號,兩次當選「總統?」。===阿扁不但有夢,而且,美夢成真,理該獲得兩次以上諾貝爾和平獎!===或,至少二○一一年獲獎!=== 拭目以待!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4 ,再貼出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自由即人權的至高無上(十)

羅斯福路南端東側的台灣大學校本部,其前身(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台北分部?)固然是日本帝國殖民台灣的建設,可說是威權產物。===但其設立宗旨,與威權(Authoritarianism)大異其趣,其傳播知識功能,具有啟蒙效果。====而且其知識開發功能,「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邁向卓越(Excellence),挑戰權威(Authority)、甚至威權,反而是威權的剋星!=== 才智者(才能者與智能者)的優越感,每為威權的種子,長養特權階級。===因此,中國國民黨毫不掩飾,伸其黑手。==進入校園,攏絡才智者,收編納用,壯大其威權體制。=== 知識界除秉持「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追求卓越精神外,亦延續不絕—讀書人風骨,拒斥威權,作為文明世界的明燈。== 台大校區的傅園、傅鐘,紀念傅斯年校長。===傅校長所以值得紀念,不在其人具有「愛新覺羅」血統,流著帝王的血液,象徵威權。===反而,傅校長抗拒威權黑手侵入台大校園,彰顯讀書人風骨,留給台大人一盞明燈,以維護學術自由與尊嚴!=== 台大的追求卓越校風早已建立,因之,五十年前羅斯福路即有別名—大學之道。===至今仍為菁菁學子的第一志願,成為台灣之光! ==的確,台大人不徒負盛名,出了一位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及三位民選「總統」!===而且,在學術界及各行各業,引領風騷者,多如天上繁星!=== 若「卓越」不與「人權至高無上」結合,卓越無異特權(License),助長放縱(License),侵犯自由(Liberty),仍不自知,甚至視為當然,則威權幽靈(The Ghost of Authoritarianism)如影隨形,焉用召喚!=== 「卓越」必須結合「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的普世人權概念;==「卓越」才能顯現其珍貴與價值。==卓越的台大人應有其深刻體認。===李遠哲博士所提「向上提昇,向下沉淪」,若不以「人權至高無上」為其分際,就毫無意義!=== 哈佛博士,「您」仍甘於「關門」總統?===「貴」黨總理的道統,「貴」黨總裁終身憾事的彌補,就在「人權至高無上」!== 諸守護自由、傳遞自由的巨人,正在自由大道揮手,趕不上,就被淘汰!==說老實話,誰在乎「您」趕上、趕不上!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羅斯福總統如是說(So spoke)。===「重伸信念於諸:基本人權、人的尊嚴與價值、男女平權、國不分大小的平等權利。」===聯合國憲章亦重伸(thus reaffirmed)人權至高無上的宗旨。===聯合國承擔推動普世人權,責無旁貸。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九)

羅斯福總統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並無陳義過高之處。=== 人權(Human Rights)一詞,自一九四五年由聯合國憲章正式啟用後,人權的概念比照"諸國王的神聖權利"(The Divine Rights of Kings)。===人權普遍、並通用於每一個「個人」並及於未出生的「胎兒」。===任何政府、團體、個人, 限制、侵害人權,普受譴責與制裁。=== 人權的概念。==每個人都是國王,每個人的權利,比照國王的神聖權利,也就是羅斯福總統所揭示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孫中山先生一定嚇一跳,失落兩千三百多年的古中原華夏王道,竟然在蠻夷之地,蓬勃展開,而且,滿街都是國王,不分男、女、老幼。===竟然當國王不用化妝,安徒生的「國王新衣」要重寫了!==國王的裁縫師還有化妝師不就要失業!==或許,無限商機,展現於前! ===中國人的優越在哪裡?==不說也罷! ===人權一詞已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公理,其主要依據與來源。===並做為社會文明的衡量尺度。=== 廿一世紀的中國人崛起,能違逆此公理?!===並作現代文明的逆勢操作,兩岸的中國人,請三思而行! ==前蘇聯人權鬥士,亦是諾貝爾獎得主,沙卡洛夫(Andrey Sakrov)在其信函中,有段話,值得兩岸中國人參考: ===人權的意識型態(ideology)大概是唯一可以用為結合不同意識型態;==諸如共產主義、社會民主、宗教、技術官僚或歸類為民族性、本土地域性等意識型態。=== 人權提供立足點‥‥‥給予諸厭倦於意識型態的氾濫,且此等意識型態不能帶來‥‥‥‥單純的人類幸福。=== 保衛人權乃一明確途徑,在吾人現今混亂的世界,促成人類的聯合一致,並解除人類的苦難。[Quoted in P.722 , Vol.20 , Macropaedia , New Britannica ,15 th Edition.]=== 中國人,無論堅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或共產主義造福全人類,保障人權才是第一要務!=== 借用鄧小平先進一句話:無論黑貓或白貓,會捉老鼠的,才是好貓。==無論三民主義或共產主義,能保障人權,才是好主義!=== 鄧先進看了「貓」劇後,"Daylight!I must wait for the sunrise!I must think of a new life , And I mustn't give in!"(Memory , "Cats")===才不在乎貓捉不捉老鼠!== 或許!== 懂得人權,還在乎統一不統一!=== 中國人先向人權(Human Rights)看齊!=== God bless All!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八)

蔣介石於一九七五年四月逝世,其殿堂屋頂造型仿清室皇冠,儼然大清皇帝又君臨台灣!===「我來到,我看到,我征服了!」(Veni , Vedi , Veci;I came , I saw , I conquered!)凱撤大帝嚇一跳,又復活了!===沉睡數百年!==被迫復活?!===Brutus(Marcus Junius Brutus)何在?=== 早已坐鎮東隅的Dr.孫逸仙,曾宣示一道統,此即,堯舜文武周公孔子,跨越兩千三百多年,嬗傳其本人的古中原華夏王道。=== 孫文刻意跳脫秦皇漢武盛唐清,用意何在?===一者,摒棄秦皇以降的「大一統」政治思維。===二者、排除勝(成)王敗寇的血腥政治權力鬥爭法則。===永遠解除威權幽靈(不論東西)的糾纏。=== 顯然,蔣殿堂的造型,有違道統!誰敢如此大逆不道!==威權尚在,無人質疑!===孫總理的權威何在?!=== 蔣介石一生感念羅斯福總統,其賢徒子孫應能體會。===羅斯福總統跨海大伸援手,解救中國,免於日本帝國的徹底征服。===戰後,提升中國,使中國躋身世界四強,蔣本人亦列入四大巨頭。===其功德浩偉,誠難以言表!=== 而蔣介石流亡台灣期間,應為兩件事未完成,引為終身憾事,一者、不克反攻復國。不能也,非不為也。===麥帥對此的確愛莫能助!===一者、師法羅斯福總統,推行道德秩序—「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此乃不為也,非不能也。===杜魯門總統、艾森豪總統根本不設限制!=== 蔣之賢徒子孫,竟然在其死後,將仿造清帝皇冠的殿堂,設置於「中山」南路最南端與「羅斯福」路最北端,供奉其神靈!===既已愧對孫總理、復靦顏於羅斯福總統,又時時召喚其神靈,充當威權幽靈耍弄,令其背負千古惡靈之罵名,誠不知該藏身何處,始能免於「慚愧」與「恐懼」!=== 毛澤東批孔揚秦,時時召喚此操控「勝王敗寇」血腥鬥爭的千古惡靈—秦始皇帝,蔣介石就是其受害人,並殃及百萬軍民海外大逃難!==一甲子前的血淚教訓,如在眼前,豈能再度喚出此惡靈,又要再次準備逃難——「四海都是中國人?!」==歌聲又起! ==千古惡靈避之為尚、為吉,台灣不容上演勝王敗寇的千古惡鬥。===且,台灣的主權者認定:「只是政黨輪替,不是朝代更替」。===主權者才是永遠的王者,「勝」選不稱王稱公僕,亦不增其主權者權利,「敗」選非賊寇還是主權者,也不減其主權者權利。==「勝選主政者」不能缺少此常識!==為政之道,不在消滅競選對手,打扁、押扁、關起阿扁,是最錯誤的示範!===若不即時停歇,必如玩火自焚,惡果隨至! ==現今主政者應正確掌握方向盤,朝向羅斯福路!==「貴」黨總理的道統,「貴」黨總裁憾事彌補,就在此道—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而且,台灣人民新國家的基石,亦在此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七)

羅斯福路南北兩端東側的建築物—蔣殿堂(北)與台灣大學校本部(南),具體呈現兩股交替宰制台灣百年以上的外來威權體制。=== 威權是否仍存在?==亦即,台灣是否仍然處於被殖民、被宰制地位?=== 從一九九六年以來,三次民選「總統」的事實來做衡量,答案應是否定。===即,威權已不存在,台灣人民是台灣所有政治權力的唯一與直接來源。===現時當政者仍力圖限制人民的權利,以完成其終極統一的使命,必然適得其反,反而激發台灣人民其主權者意識。== 但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誓旦旦:收復台灣!===企圖繼承並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統治,無視「統治基於人民同意」的最高政治原理!===顯然,台灣地位未定,而且,台灣人民尚難免於恐懼(Free From Fear;3F)。=== 其實,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心知肚明,大清帝國和中華民國對於台灣只有龐大負債,並沒有任何債權,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想繼承什麼?===而且,即使兩岸中國人最終獲得和平統一,亦改變不了一個明確的事實—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廿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 ===中國人的確應該做好榜樣,在尊重人權的前提下,領導全人類走向美好的未來!===但願台灣人民能如此樂觀期待,即早免於恐懼!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六)

張銘清摔了一跤,分局長調職,不問張銘清已脫離既定訪問行程。===王定宇等七天內被起訴,差點隨機押解北京,也不問張銘清發表非學術言語:不台獨,就沒有戰爭!?===激發臺灣人民主權者意識!== 陳雲林來台五天,手拿、身貼「國旗」者,一律強制驅離,旗毀人傷,一波波主權者義正詞嚴,一波波的強制力驅散,誰是暴民!===誰是暴警!== 臺灣人民是不是該質問,七千維安警力,誰付錢,該保護誰!===臺灣人民才不讓步!=== 台南成功大學某社團,為了中國應邀人士來訪,藏起了「國旗」!=== 竟還有人說:要看得慣… ===就是有成大學生看不慣,挺身指責!== 野草莓諸學子,看不慣,看不下去,走出校園:=== 師生聚百靜坐行政院門前,不怕風雨,日昇月起,雖遭警力驅離架走,仍然,聚眾自由廣場,發出師子吼:=== 要求:總統道歉!===院長、署長下台!===修改集遊法!== 並齊呼:自由!主權!人權! ===言論及表達意見的自由!=== 宗教及信仰的自由!=== 免於匱乏!== 免於恐懼!== 四大自由!=== 四大自由乃美國總統羅斯福在六十八年前,向其國會提出,說服美國人,拋棄中立主義、孤立主義,為全人類的自由而戰,為維護”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普行世界而戰。===由於美國全力投入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德、義、日三軸心國,摧毀其征服世界的野心,自由成為勝利的標幟!=== 四大自由是建構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其四大支柱。====四大自由是政府避之唯恐不及的施政壓力,免於匱乏正是共黨革命的利器,由於免於匱乏的自由而轉化為強制自由、強制道德,其道德與正當性的依據,然而,羅斯福總統竟然提出四大(主要)自由,而且,不避諱四大自由的革命原動力,這不是競選口號,而是體悟美國人道德力量的原動力,就在四大自由。===美國社會已具足四大自由,並建構暢行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何以見得?=== 其實,羅斯福主政始於一九三三年,當時美國經濟正因銀行的倒閉連連而引起全面性的大蕭條,猶如現今的美國經濟,由於次級房貸而引起金融大海嘯,造成全球性的不景氣,而羅斯福總統提出新政(New Deal)作為施政的策略,所謂新政(New Deal),就是重新洗牌,在沒有人出局的原則下,再次出發。===因此,羅斯福總統重新調整政府功能,以衡平正義(equity)作為基理(Postulate),建全社會機制,如工會、產業工會、勞資協商,社會福利救助等,政府站在〝損有餘而補不足〞的衡平原理,做全面性的協調,讓整個社會重獲生機,落實四大自由,建構道德秩序,因而一九四一年,美國有足夠國力,全力投入,為人類自由的守護與傳遞而戰!=== 尤其,羅斯福總統夫人(Eleanor Roosevelt)亦在羅斯福總統發表〝四大(主要)自由〞演說當年,夥同愛好自由人士,成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夫婦雙響,高舉自由火炬,照亮寰宇,不絕人間。===馬英九!==聽到、看到四大自由,能不汗顏!===不要逃避,四大自由之亮光,才能照出苦之所在,聞聲救苦,沒有四大自由,無法救苦!===而現今,臺灣人民面臨主政者有出賣臺灣、出賣自由之疑慮,能不羣起,全面要求政府,落實四大自由。===尤其,臺灣正面臨景氣大蕭條,免於匱乏,當務之急!===政府有不可逃避的責任,保障全民免於匱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四大巨頭:=== 羅斯福總統死於任內,未及見到勝利的來臨與聯合國的正式成立,兩者的實現,其功不可沒!=== 羅斯福夫人(Eleanor Roosevelt)不捨夫志,積極推動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1948.12.10)。===其早於1941年集合愛好自由人士所成立的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以非政府組織(NGO)的國際人權組織,堅定、持續守護自由、傳遞自由,推動「道德秩序」,普及人類社會。=== 今年元月十三日,自由之家首次來台發表【2009年世界自由度】報告,肯定臺灣過去(2008年5月以前)對於自由的努力,對於臺灣各界為自由奮鬥人士,頗有鼓勵意義,所謂德不孤,必有鄰。=== 丘吉爾戰後一度垮台,旋於一九五一年,重返首相榮座,時已高齡七十有七。===一九五三年,更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回憶錄」,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令人讚佩!== 史大林死後,遭蘇共鞭屍。===而韓戰的停戰協議(July 27,1953),亦在其死後,始得達成。=== 蔣介石生前以「獨裁者」見聞於世,而其「反共復國」不克完成,已是終身遺憾,那堪中國國民黨,藉國共和解,出賣臺灣,國共聯手,併吞臺灣,予以重擊!=== 蔣介石另有遺願:要把中華民國憲法,完完整整帶回南京。===有請伍佰或吳伯雄,把這本憲法送到南京「圖書館」,回到原產地,發揮自然法的力量!=== 其實,杜魯門總統亦值得大書特書,其圍堵政策,避免上世紀的第三次世界大戰,也因此保住臺灣!=== 建議:臺灣的港口、機場,應立杜魯門 --- 杜絕魯莽之門。===尤其,凱達格蘭大道的景福門,並立杜魯門,贊不贊成,可以公投,掀起鳥籠,蔡丁貴加油!===羅斯福總統一定拍手贊成,兄弟!===終於來會!===蔣介石會點頭,Appreciate!==微杜魯門,吾其不知所終!=== 當然,多走一趟羅斯福,會發現,羅蔣經常發出會心微笑,Why? ===「兄弟,你行,美國憲法為你特別加上兩個字。」=== 「兄弟,你也不賴,中華民國憲法為你去掉兩個字」===原來,美國憲法在羅斯福去世後,在連選得連任加上「一次」兩個字。=== 再走一趟羅斯福路。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五)

中華民國的「國旗」,在「國」內外的展現,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立的「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而且,該「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是否已成文,沒人敢問,但,已凌駕中華民國的「憲法」與國旗法!===中華民國的尊嚴何在?==雖然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但是,台灣的主權者(臺灣人民,無論原住民、老居、新來)作何感受?===臺灣的主權何在?==台灣主權者的權利,又何在?!===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淪落到此境地,誠非始料所及?!===曾經是世界四大強國!===中華民國政府廢除動員勘亂法律,「反攻復國」大業已從法律層面正式終止。===拱讓出所有國際組織的中國代表地位與權益及榮耀,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已全面而且排他的取代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中國尊位【尤其,中國現在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已是Castle in Spain,海市蜃樓,中華民國已成〝故國〞。】=== 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已無存在意義,反而,其存在,無論標不標示「流亡」字樣,意謂挑戰、挑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絕對權威,「吾或予將再起,取而代之?!」===叛亂或侵略之罪名,誰担當得起?=== 既然,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已無存在必要,其目的事業已不能成就,為何不解散?===不能解散?=== 但是在「一中原則」下,臺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互稱對方為地區,即「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互不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大陸地區」,中華民國政府統治「臺灣地區」,亦互不否認。===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同屬一個中國,因此,中華民國政府仍不必解散!==== 基於新政府繼承舊政府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新政府,中華民國政府是舊政府,因此,在未完成繼承前,舊政府不能解散。===中華民國政府不但不能解散,亦不得解散!=== 繼承就是統一的進行,因此,在進行中,任何主張中華民國主權獨立或臺灣地區主權獨立,就是分裂國土,違反2005年頒布的反分裂法!=== 中華民國「國旗」遵循「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只是進行統一的步驟之一,依次簽訂三通、四流協議,經貿合作到兩岸和平協議,臺灣地區可另以其他稱謂代替,不一定是Chinese Taipei,即使台灣的中國人喜歡,就稱臺灣,反正臺灣人喜歡!===中國已正式統一,名稱不改,仍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到時候,必有忠黨愛國之人士,另在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家,成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不得解散,非中國管轄所及,而其存在有助祖國復興大業,二十一世紀不就是中國人的世紀!===因此,可循上例,與美、日、英談統一,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更不得解散!== 國共築起平台,國共和解、和談,中國人和解、和談,干臺灣人何事?然而美國人叫好,臺灣人能不附和!=== 這些障眼術,能不一眼看穿,因此,美國政府一再聲明: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亦即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而且,美國更進一步聲明:兩岸任何協議,不得暗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臺灣人民,不擔心中國國民黨出賣臺灣?===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聯手併吞臺灣,尤其,現在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已經完全執政,可完全負責中國的統一大業?===馬首是瞻,不再是「屈首」!=== 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臺灣人民才是臺灣唯一的主權者,雖然,臺灣人民尚未完全恢復其主權者的權利,儘管如此,臺灣人民選出總統、立法委員,授權任命司法、行政、考試機關首長及監察委員、院長,依次授權甄選試用任命所有公務人員,所有政治權力、公權力,皆來自臺灣人民的授權委託。=== 因此,臺灣人民的完全恢復主權者權力,不必靠星條旗來加持,更不用五星旗,完全決定在臺灣人民貫徹「當家作主」的意志!===就先把馬首轉回頭,一齊朝向一個目標 ===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完全建立。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四)

勝利者蔣介石承擔勝利國美國的委託,親自佔領台灣,君臨台灣。===雖然,流亡才開始,反攻復國大業亦起步。=== 或許蔣介石認為「朕即法律」的威權統治,可以壯大黨國體制,強化「反攻復國」有形、無形力量,儘速完成復國大業,才能結束流亡生涯。===因而,未正向羅斯福總統看齊。===若痛定思痛,在中國,軍政訓政,未及憲政的有效實施,亦即,未及建立道德秩序,鞏固憲政基礎,就失去政權,失去中國!===因此,在台灣,務必深耕自由,將自由平等普及化,自由即人權至上的道德秩序,成為台灣的社會秩序,在台灣的中國人從此脫胎換骨,王道重現,近悅遠來,復國大業,焉用武力!===正可告慰羅斯福總統!===退而求其次,軍事佔領當局,積極扶植自治政府,待其自治功能成熟,佔領當局即可功成身退,以符合國際法佔領規範及聯合國憲章宗旨。===「反攻復國」旗幟可另由流亡組織獨立支撐!===現今,中華民國 ( 其實就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 就如同孫悟空頭上的金箍( 原本是花帽 ),套在台灣,唸起一中,就如同唸起緊箍咒,捆綁台灣。=== 如今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其展現與藏匿、其升起與降下,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如同毛澤東當年炮擊金門的三不打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國旗立下三不展現原則!=== 三不打:==一. 單(日)打,雙(日)不打,月頭月尾不打。==二. 逢年過節不打。==三. 刮風下雨不打。==三不展現:一. 國際競賽場合,不得展現。==是否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會的場合?==「你問我?我問誰!」==誰敢問!==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使蒞台( 來到台灣的”匪”幹,管方如此尊重表達 ),其所到之處、視力所及,不得展現。===如陳雲林蒞台就是範例。===三. 其他應邀人士,準上規定。===如張銘清、其他學術交流的接待,可供參考。=== 又,中國人所在之處,更不得展現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尤其是國際場合。===無論展示是為了愛中華民國或愛台灣。===如此示愛,會愛死中華民國,更會愛死台灣。===這是中國人的潛規則和潛規則效應。===台灣人當遠離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和中華民國。===中華民國,Castle in Spain,已死,台灣 ,An Entity,不可死。===不要自愚愚人==。==愚,沒有解藥。===「三不打」如何執行?==毛澤東令下,一切搞定!===「三不展現」===如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下令給中華民國( 流亡 )政府?===有這回事?===「你問我?我問誰!」,就問馬英九!===「您~「區~屈」首,KUSO,有這回事?=== KUSO!===戴上單眼罩,套上獨腳木,撐起拐杖,KUSO!=== Pirate,海盜們!==官船來到!降下骷髏旗!==恭迎長官蒞臨!===「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中華民國國旗 」===就當作海盜的骷髏旗,降下來。=== KUSO!===「屈首」「您」這海盜頭,不要玩過頭!===台灣不是海盜船,台灣人不是海盜,台灣人是台灣的主人。=== 難怪,經過張銘清、陳雲林事件,建國中學高二生蘇同學震師子吼,當面嗆道:「馬英九!不要作秀!不要出賣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三)

走一趟羅斯福路!===蔣介石鎮殿北端東側,與南端東側台灣大學,遙遙相望,也相互輝映,兩者皆富「帝國」氣息,有威權味道!=== 羅斯福總統神靈發威!?===台大出了三位「總統」,而蔣殿前拱出「自由廣場」!===「野草莓」幼獅頻頻在此發出「師子吼」!=== 自由!人權!主權!=== 言論和表達意見的自由 (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 ===宗教信仰的自由 ( Freedom to Worship God )!=== 免於匱乏 ( Freedom from Want )!=== 免於恐懼 ( Freedom from Fear )!=== 四大自由 !=== 劉柏煙老師壯烈申志,與其總裁共同守護台灣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同志 ! 何在 !」===「竟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雷雨交加,狂風大作,青天白日不見 !===數日,稍息餘怒,南望,三位「中華民國」總統?===搖搖頭。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蔣介石是「中華民國」唯一總統 !===君不聞,宋美齡宣稱「中華民國」永遠第一夫人 !==在她前面沒有 !=== 在她後面也沒有 !=== 空前絕後 !===就是佐證與佑証 (?) !===所以,台大「三位」評價不一的絕出校友或笑友,不能稱「中華民國」總統 !===哪「國」總統?===「你問我!我問誰?」===就暫定「關門」總統。===開門就不是 !===蔣介石終於又開口:「您」!==關門都不敢稱總統!==敢背叛我!」===蔣介石在台灣的權力,來自〝General Order,NO.1〞命令。===權力有多大?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 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1954 )的〝中〞( Chinese ),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及,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決議案的〝受文者〞,也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就能略知一二。又「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去掉兩個字,即第四十七條連選得連任「一次」的「一次」,用臨時條款凍結憲法,發怖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令,權力要多大,就有多大!===〝General Order,NO.1〞命令就是授權蔣介石執行軍事佔領台灣澎湖,接管日本台灣殖民政府===。既然是軍事佔領,軍事統治也是常態,實施戒嚴法 ( Martial Law ) 在授權範圍。===因此,蔣介石就是台灣軍事當局 ( The Military Authority )。===蔣介石就是台灣當局 ( Taiwan Authority )。===至少,美國這樣認定,日本又何嘗不是! ===蔣介石權力再大,也動不了台灣主權。===更壓不住台灣人民 (原住、老居、新來 )=== 爭取自由的堅定意志。===二二八大屠殺、白色恐怖、長期軍事戒嚴,都壓不住、阻擋不了,台灣人民與生俱來的自由,理性自發、啟發理性,茁壯、無盡擴大!===自由火炬,照耀無盡如無盡燈,一把接一把,無盡點燃,自由之光,照耀無限空間。=== 當然,蔣介石、蔣氏父子固守台灣的意志,亦不曾動搖!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二)

羅斯福總統指出:「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無論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自由(內涵平等)的普及化,即是道德秩序(Moral Order)。===羅斯福總統又稱為「卓越概念」(The Greater Conception),建構良好健全社會,得協調內部激進、保守勢力或任何對立意識型態的衝突。===並能抵擋、克服外力的進犯。=== 羅斯福總統主政當時,美國必須面對兩股外力的進犯===:一、納粹法西斯集權主義、日本軍國主義的武力征服世界。===二、蘇聯共產黨假藉「自由道德」之名,行「強制自由」、「強制道德」,並輸出武裝革命。==兩者皆依恃武力,企圖破壞現存秩序,建立新世界秩序,而且,同樣宗奉古老強權即公理的原始部落或叢林法則。=== 因此,羅斯福總統進一步指出:=== 「對應該新秩序,吾人制之以卓越概念-道德秩序。=== 良好健全社會,能正視諸武力征服世界的計劃,也同樣,能正視國外輸出武裝革命計劃,毫無畏懼。」(見前引 ”Four Freedoms ”Speech.)=== 中華民國(政府)撐得住日本強大軍事入侵,卻擋不住共產黨的武裝革命,竟致被推翻。===而且,若沒有美國的支援在前,復而全力投入戰局,中華民國(政府)對日抗戰是否能撐住八年,不無疑問。===無論如何,顯然可見,中國社會非良好健全、欠缺道德秩序,自由並未能在中國社會紮根!===依照羅斯福總統上述觀點,可以這麼說。 ===蔣介石與中國國民黨可能抱怨,杜魯門總統不如羅斯福總統,未全力介入共產黨的武裝革命,一如美國全力介入韓戰!=== 南朝鮮(北緯三十八度線以南)是美(英)的佔領區,美國有保護義務。===介入中國共產黨的武裝革命,等於介入中國內戰,美國並無其義務。=== 無論如何,杜魯門總統並未因中華民國政府被推翻,撤銷其委付蔣介石執行General Order, No.1命令,終止其佔領台灣、澎湖的委託。===舊金山合約簽定前,杜魯門聲明台灣地位未定,否定「中華民國的光復台灣」,旨在重申一國際法原則====:佔領不產生主權移轉效力!==== 因此,蔣介石流亡台灣,建立流亡政府,應痛定思痛,將自由紮根於台灣,建立道德秩序。==== 【題外話】:一九五四年簽定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其英文稱:「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Sino」即「Chinese and」漢譯即「中國人”與”」。=== 因此,此共同防禦條約,是中國人和美國人的共同防禦約定,而非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與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共同防禦條約。=== 此條約的基礎即美國委託蔣介石委員長(Generalissimo)佔領台灣、澎湖,涵蓋於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 發的 ”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o. 1, 1945, 9,2)。===此命令經杜魯門總統批准,由麥帥發給日本最高當局。===因此,美國廢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另以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 1979,1,1)代替,也同樣是基於美國委託佔領台灣、澎湖的事由,法源仍是「General Order, No. 1, 1945,9,2」的授權與委託關係。===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在台灣享受大部份中國人沒嘗過的勝利果實,已過了半世紀!===應感念貴黨總裁,並珍惜其威望。===尤其,慎重維護美國人的情誼與信賴。=== 羅斯福總統堅持「自由即人權至上」的道德秩序,對於你們,可能陳義過高,因為,難以拋棄中國成王敗寇鬥爭法則及權貴心態,但台灣關係法第二條C項:「…本法特別重伸維護與提高台灣所有人民的人權,為美國的目標。」===可不能敷衍!=== 共勉之!===走出台灣的真正前途===基於獨立判斷與目的自主的精神!=== 不要出賣台灣!===想都不要想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一)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 「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 See, 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s “ Four Freedoms” Speech, Message to Congress, January 6, 1941 ) ===「上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中華民國躋身世界四強。===而且,未及終戰,蔣介石已登上世界領袖,與羅斯福、邱吉爾、史大林並稱「四大巨頭」。===何以致之?拜美國之賜,而羅斯福就是推手!===羅斯福政府 ( 1933~1945. 4. 12) 一向友好中國。===一九三四年,日本向美國提出” 不干涉日本在中國的作為”的建議,此即「日本式門羅主義」( Japanese Monroe Doctrine)。===國務卿霍爾(Cordell Hull,一九三三~一九四四年,擔任羅斯福總統的國務卿)予以拒絕。===稍後,日本通知不再延展「諸航海設限條約」( Naval Limitation Treaties,一九三六年到期),霍爾聲明”美國有維護其太平洋地區利益的政策”作回應,繼續維持中美友好關係,並作軍事備戰。===一九四一年秋,霍爾堅定站在維護中國權利的立場,嚴正呼籲日本,放棄武力征服中國。===年底( 十二月七日 ),日本偷襲珍珠港,隔天美國對日宣戰,中華民國隨後正式對日宣戰!=== 美國未對日宣戰前,羅斯福總統即依租借法案(Lend-Lease Act,1941),提供大量軍事物資,支援中國,強化、延長其抵抗意志與能力。=== 中華民國能支撐到日本無條件投降,美國的援助,具決定性因素。===尤其,中美對日宣戰後,美國就是中華民國最堅強的盟友與最大依靠。=== 尹大使, 尹老師在課堂上敘述一段親身經歷:== 尹老師說:「抗戰勝利後,奉命接收南京,他是從重慶飛往南京,第一架飛機,第一位下飛機的接收員。”==美國飛機、美國駕駛,機上一袋袋美金,作為接收費用,美國提供”。」=== 中華民國依靠美國之深,可見一斑。== 爾後,陳儀奉命來台受降、接收日本軍事武裝、佔領台灣,其船艦運輸及費用,一九四九年,百萬軍民大逃難,渡海工具、護航,仍然依靠美國。== 未及終戰,杜魯門繼任總統(1945, 4, 12;接任),其外交政策,重歐輕亞,亞洲亦以日本為重心。===仍然提供如此協助與救助。===而且,派出第七艦隊長期維護台海安定。=== 倘若羅斯福總統假以天年,做完第四任期,情勢會完全改觀,歷史更要重寫!===即或天不從人願,羅斯福總統已將中華民國與蔣介石推到世界頂峰,雖然曇花一現,亦是一頁光榮歷史,馬英九、中國國民黨!能不與有榮焉!?===然而,這些榮耀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照單全收,君不見「阿共」(台灣人這樣稱呼)穩坐聯合國安理會,享受否決權!==勢將主宰所有「中國人」!===「您」及中國國民黨還向阿共卑躬屈膝!===蔣介石能不跳腳 ?=== 蔣介石感念羅斯福總統之深,不難想像!===蔣介石將台北市一條幹道命名「羅斯福路」。===其南端東側,為台灣大學校本部所在地。===高中時代(1959~1962),中南部學生總會「世說新語」一番,謂「大學之道,在羅斯福路(三段?)」,並以台大為第一志願。===交友尚交心,見賢貴思齊!===蔣介石及其徒子徒孫應向羅斯福總統看齊!!===羅斯福總統的賢明,在於「自由」的闡釋,宣之於「大西洋憲章」「聯合國憲章」等國際重要典章規範,並傾出國力,守護自由,傳遞自由。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無代替品! 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

[更次向 劉柏煙老師致最高敬意與最深悼念]   蔣介石流亡台灣期間,,至少感念兩位美國人:麥克阿瑟將軍(Gen Douglas MacArthur)(以下稱麥帥)與羅斯福總統(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麥帥公路,羅斯福路,即表逹其感念之一、二。   麥帥發給(issue)日本最高當局General Order No 1 命令。此命令使蔣介石得代表同盟國(Allies)來台接受在台日軍的投降,並軍事佔領台灣、澎湖。   爾後,蔣介石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美國撤銷承認此「流亡政府」代表中國,仍稱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廢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1954 12 3~1978)代之以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1979 1 1~ ),乃至「台灣地位未定」的延續,此”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即其關鍵所在。   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批准此「命令」,蔣介石更應感念!?  一九五O年 六月二十五日 ,韓戰爆發,七月,麥帥奉命統領聯合國部隊,進入朝鮮半島,驅逐北韓武裝部隊,退回北緯三十八度線以北,維持朝鮮半島的和平。   麥帥九個月的統領期間,一度揮軍越過鴨綠江,進入中國境內。當然,蔣介石的「反攻復國」軍,若從中國東南沿海登陸,南北夾撃,南京或北京,兩軍會師,一舉殲滅共軍,反攻復國!成功!   然而,杜魯門總統召回麥帥,以其違反「有限戰爭政策」(limited war policy),並於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一日 ,任命李奇威將軍(Gen. Matthew B. Ridgway)接替。   又,杜魯門總統於一九五O年 六月二十七日 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聲明,否定蔣介石的「光復台灣」。但杜魯門不中止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澎湖」的委託。   更有甚者,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 ,由杜勒斯與葉公超磋商簽定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竟然是執行杜魯門的圍堵政策(Containment Policy),而當時,艾森豪將軍(Gen. Dwight D. Eisenhower)擔任美國總統!該條約明訂:任何對於中國大陸的軍事行動,必須徴得美國的同意!但是,該條約除委付蔣介石共同防禦西太平洋的重責大任外,更重視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因此,蔣介石也肩負「自由的守護與傳遞」的神聖文明使命。 杜魯門!杜絕「反攻復國」大門!?感念?天曉得!   杜魯門總統向國會提出“太平洋地區防範共黨勢力入侵,美國所作安全防衛措施”評估報告的國情咨文(Message to Congress June 6 1949),文中宣示(declare):「朝鮮就是共產集權制度與民主自由制度,其意識型態衝突(ideological conflict)的試煉場所。   因此,杜魯門總統早已將韓戰定調為意識型態衝突的試煉。「有限戰爭」就是衝突的最高點。擊退來犯,不作追擊,當然,也不求勝戰。停火協議達成,戰事停息,但衝突仍存在!   不求勝利的戰爭,非麥帥所能接受!   麥帥返美後,在對於西點軍校(West Point Military Academy, N.Y.)學生的”Duty,Honor,Country “的演說中,堅定指出:「在戰爭中,戰場上,勝利無其代替品」( In War, 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victory.)。軍人本色,令人肅然起敬!   但是,從杜魯門總統的圍堵政策,建構全球性共同防衛體系,堅定撃退、抵擋任何共產集權勢力入侵,維護民主自由社會的安定與繁榮。而且,杜魯門支援追求自由的人民、國家(如希臘、土耳其),成功抵抗共產武裝革命的入侵,此即杜魯門主義(見Message to Congress, March 12,1947)。在在顯示,杜魯門堅持”自由無替代品(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自由是文明的絶對價值,自由是推動文明進步的主要動力。自由無其代替品!不得作為任何交易物!   回顧上世紀兩次世界大戰,吾人可以肯定:『戰爭無勝利者,只有受難人』。軍人首當其衝,平民百姓波及連連,戰後重建,何其艱難!   以『中華民國』為例,戰後的重建,都還沒著手,又是一波戰爭起,接著集體逃難,勝利是什麼滋味?   走一趟麥帥公路,從北市『南京』東路五段起,五堵、七堵、八堵,才到基隆出海,的確,『反攻復國』之路,五堵、七堵、八堵共二十堵!   草山改為陽明山,大貝湖改為澄清湖,何不將五堵、七堵、八堵改為五通七通八通!?  『貴』國『貴』黨英明領袖,應有暗示,西進路上,不作防堵?!   杜魯門絕非杜絕『貴』國『貴』黨的『反攻復國』大門,而是杜絕魯莽之門,其圍堵政策彰顯於民主自由制度與共產集權制度的消長。   杜魯門總統,守護與傳遞自由的世紀巨人,令人無限緬懷。  自由無代替品。【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自由不得作為交易物。  堅定守護自由,堅定守護台灣。  劉柏煙 老師的神靈如是顯示!  更次向 劉 老師表達最高敬意與最深悼念!  天祐台灣!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2再貼出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誰是美國民主黨主席 ?

美國總統歐巴馬=== 經由民主黨提名===而競選成功===歐巴馬總統=== 從此兼任美國民主黨主席=== 指揮民主黨 ?=== 歐巴馬總統=== 不兼任美國民主黨主席 ===不指揮民主黨===民主黨主席指揮歐巴馬總統 ?=== 是嗎 ? ===那麼==== 誰是美國民主黨主席 ? ===台灣的主人 ===該睜大眼===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

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林肯總統"蓋茨堡演說文", 1863.11.19

 「八十七年前,吾等父老在此大陸建立一新國家,其乃自由所孕育、且致力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的國家發展目標。   現今吾人陷入一大規模內戰,試煉該當國家或任何國家,如此受孕且如此致力落實平等,能否長期承受。吾人會聚於該戰爭之一意義重大戰場。吾人來此獻上該戰場部分土地,供作最終安息處所。莊嚴諸為該當國家得以生存,而在此犧牲生命的英靈。吾人作此奉獻,完全適宜與正當。   然而,究其深意而言,吾人無以奉獻—吾人無以榮耀—吾人無以莊嚴此土地。諸勇者在此奮鬥,不論生或死,已莊嚴此土地,遠超乎吾等微薄力量所能增減。世人不會太在意或長時記得吾等在此所述,但是,世人絕對不能忘懷諸勇者在此所為。吾等生者寧在此誓言獻身眼前遺留的未完成偉大使命,其已為在此奮戰的勇士壯麗向前推進—由於渠等光榮犧牲,吾等獲得其所激發增益的奉獻熱誠,以完成此志業,其乃渠等為之付出僅存然最大的奉獻—吾人在此謹以至高決意,誓言渠等絕不平白犧牲—即此國家,在上帝保佑、監督下,必獲得自由的新生—且據於政府的民有、民治、民享原理,絕不消逝於世間。」譯者: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 原文:  President Lincoln's "Gettysburg Address" , November 19 ,1863   「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 our fathers brought forth on this continent a new nation , conceived in Liberty , and dedicated to the proposition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Now we are engaged in a great civil war testing whether that nation or any nation so conceived and so dedicated , can long endure.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at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 It is altogether fitting and porper that we should do this.   But , in a larger sense , we can not dedicate—we can not consecrate—we can not hallow—this ground.The brave men , living and dead , who struggled here , have consecrated it , far above our poor power to add or detract . The world will little note , nor long remember what we say here , but it can never forget what they did here. It is for us the living, rather , to be dedicated here to the unfinished work which they who fought here have thus far so nobly advanced. It is rather for us to be here dedicated to the great task remaining before us—that from these honored dead we take increased devotion to that cause for which they gave the last full measure of devotion—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that this nation , under God ,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 by the people , for the people ,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see Living 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 edited by Henry Steele Commager ,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 漢英本:見不朽的美國歷史文獻,頁八十一至八十二,新亞出版社有限公司,一九七六年七月再版)